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及有林单位:
黄花刺茄( Solanum rostratum ),又叫刺萼龙葵,隶属于茄科茄属,为一年生草本,原产于北美洲的有毒杂草,它是一种重要的外来入侵植物,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性极大,一旦入侵,要彻底根除就极为困难,而且费用巨大。
该物种最早于20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其后不断扩散蔓延,目前,已经扩散到了河北、河南、山东、辽宁、北京、吉林、内蒙古、山西和新疆等地,对当地的生态系统造成了极大危害。吉林省从2015年发现到2020年爆发,历时5年就传播扩散至惊人的26800亩,严重地区草场和农田中长满了密密麻麻的黄花刺茄,甚至到了农民无法下脚整地、牛羊无处下口吃草的地步。黄花刺茄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生长快而适应性极强,既耐旱又耐湿,在干旱的田间地边、荒地、草原、牧场均能生长。二是繁殖能力强,单棵植株结实量达1—2万粒;种子还具有休眠机制,种皮坚硬,可潜伏多年。三是具有极强的传播能力,种子通过风、水流或由刺萼扎入动物皮毛及人的衣服等方式传播;秋后地上部分自茎基部折断,整株随风滚动传播种子。四是竞争能力强,常形成大面积单一群落,可严重抑制其他植物生长。五是自我保护能力强,全株有毒,果实含有神经毒素茄碱,严重中毒可致牲畜死亡;全株具刺,人类和牲畜都不易接触,影响放牧和羊毛产量。由于黄花刺茄具有以上的特点,是一种高度危险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国家农业农村部于2012年2月将其列入《国家重点管理外来物种名录(第一批)》,国家生态环境部于2016年12月将其列入《中国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四批)》,要求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能分工,加强监测和防治。目前,我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于2020年9月,在市区大峰沟边坡绿地发现了传入的黄花刺茄,面积约400亩,随后开展了较为彻底的清理销毁行动。
根据宁林检发〔2021〕13号宁夏森防总站《关于开展外来入侵有害植物黄花刺茄普查和清理行动的通知》精神。为了全面掌握黄花刺茄发生情况,保护我市森林资源的安全和造林绿化成果,促进经济和生态建设的稳步发展,防止外来入侵有害植物黄花刺茄进入我市蔓延危害,经市自然资源局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黄花刺茄普查和清理行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农林场及有林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黄花刺茄这种外来入侵物种的极大危害性,充分认识普查、清理工作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此项工作。
二、各乡镇、农林场及有林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开展黄花刺茄普查工作。
1、普查范围
黄花刺茄主要在临河镇、梧桐树乡、东塔镇、崇兴镇、白土岗乡、郝家桥镇、马家滩镇、白芨滩林场、北沙窝林场、大泉林场、灵武林场、灵武农场、仁存渡护岸林场、城区等所有绿化区域进行普查,特别是来自黄花刺茄发生区的一年生草本植物波斯菊种植区(新区体育场周围、枣博园和公园等)开展普查工作。
2、普查内容及时间
从4月中旬开始至10月下旬,约180天的时间,完成黄花刺茄的普查。若发现黄花刺茄,将第一时间上报。重点查清发现黄花刺茄有害植物分布地点、面积、数量。(附件2)
3、普查和除治方法
(1)要抓住5月中下旬至7月下旬黄花刺茄进入花期,植株容易被发现和辨识的关键期,在种子成熟之前就及时将发现的植株连根拔除集中销毁。在普查过程中,发现疑似黄花刺茄时,要及时向自然资源局林木检疫站报告、确认。
(2)要防止清理过程中黄花刺茄种子洒落扩散危害。8月上旬开始,黄花刺茄浆果由绿色变为黄褐色,果实开始成熟,进入到种子成熟期,要防止黄花刺茄植株清理过程中种子散落,扩散危害。在黄花刺茄种子成熟期清理时,一定要先使用结实的塑料袋包裹住整个植株,然后收紧袋口,防止种子掉落到地面,拔除后收集到无孔洞的封装袋内集中销毁。
(3)要通过黄花刺茄图像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来认识,发现和报告黄花刺茄的踪迹,利用群众的力量,提高普查工作成效。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及有林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行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普查工作。10月下旬,普查工作结束后,各乡(镇、林场)要及时将普查时间、调查结果纸质版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后汇总上报自然资源局林木检疫站,电子版同时上报。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