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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2/2021-0004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4-01
责任部门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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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企业及驻灵区属单位:

现将《2021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灵武市绿化委员会  

                                                         2021年3月31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生态立市和乡村振兴战略,广泛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现结合我市2021年生态建设及绿化造林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结合灵武养殖基地建设,2021年计划完成义务植树6000余株,约125亩。

、职责分工

(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灵武养殖基地义务植树规划设计,各部门任务分工及栽植技术指导工作。

(二)白土岗乡人民政府负责整地、放线、挖坑和绿化苗木供应,负责协调四家养殖企业各准备5辆水车,并备足水管

(三)市水务局要确保水管线完好畅通,保障绿化工程供水。

(四)市直各部门、机关、事业单位按照任务分配要求,负责栽植、浇水保质保量地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五)市委宣传部、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六)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及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七)市公安局负责现场交通秩序和现场车辆有序停放。

、具体安排

(一)参加单位及人员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及驻灵区属各单位、各民营企业、厂矿等男年满18至60岁、女年满18至55岁的干部职工(老弱病残者除外)。其中:各单位参加义务植树人数以市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核定的在编在职干部职工人数为准。

(二)造林时间

202141日(周9:30在灵武养殖基地义务植树点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共1天。

(三)造林地点及要求

1.2021年义务植树地点位于灵武养殖基地项目区内(泾西路21+6庄号右转约3千米宁夏昇丰源牧业有限公司、宁夏犇旺达农牧有限公司、宁夏润育德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夏义众鑫畜牧有限公司周边(具体位置见附件2,栽植刺槐、旱柳等树种。

2.各乡镇结合灵绿委发〔2021〕1号、灵绿委发〔2021〕2号文件安排开展义务植树工作。

3.各农林场、企业义务植树活动在其办公场所、生产厂区开展。

(三)任务量及要求

1.市直各部门、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包栽植、包浇水、包成活”三包责任制,完成灵武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栽植树木任务

2.各农林场、企业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各自园区、厂区进行绿化美化,提高绿地率。

(四)注意事项

本次造林工作包括:栽植、浇水、整地各单位需自备造林工具(铁锹、水桶),测绳(50米)。

、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国家一项基本国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把义务植树作为建设美丽灵武的一项重要工作,及时组织单位人员自备工具到绿化地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任务分工和造林技术规程开展植树造林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绿化质量。各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按照成活率达到95%以上的标准,高质量完成好本次植树造林工作。确保造林一片、成活一片、保存一片。市自然资源局在工作开展期间,要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指导讲解技术规程和要领,确保造林质量。各单位人员必须在林业技术人员对栽植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现场。

(三)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自然资源局将成立督导验收组,对各单位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验收结果直接纳入全市各单位工作绩效考核。

附件:1.2021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分工一览表

    2.灵武养殖基地义务植树路线示意图及种植要点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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