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苗产地检疫是植物检疫工作的基础,是调运检疫把关的前伸。经过检疫人员现场检疫,合格的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作为在本市内使用的合格种苗凭证,有效期为180天。不合格的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责令进行除害处理。
秋季《产地检疫申报表》申报时间为9月底至10月底,各乡(镇)、农(林)场组织完成辖区育苗户的产地检疫申报工作,规模较大的育苗户(企业、合作社、绿化公司)单独申报,白芨滩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织完成下属管理站及绿化公司等单位的产地检疫申报工作。
秋季已完成辖区内6个乡镇、6个农林场、31家育苗合作社及绿化公司的苗木产地检疫,检疫面积共计23747.9亩,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