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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2/2019-00029 文  号 灵自然资发〔2019〕61号 生成日期 2019-03-21
责任部门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执行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下达灵武市2019年营造林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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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林场:

201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各乡镇、林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实施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全面加强人工造林、未成林补植补造、退化林分改造、森林抚育建设工作。根据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现将各乡镇、林场2019年营造林计划任务37000亩(详见任务计划表)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前谋划、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各乡镇、林场要结合实际,不断提升林业资源总量和质量,切实把营造林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确保营造林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持续有效的改善全市的生态环境。

强化管理,全面提升营造林质量

一是各乡镇、林场要牢固树立质量优先意识,落实造林质量监管责任,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全程监管,全面提升造林质量和成效;二是严格执行营造林技术规程,依照作业设计组织施工,科学选择地块,精准布设小班,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优先选用当地良种壮苗,各乡镇、林场确定营造林地块及方案后必须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三是营造林所用种苗必须具备“三证一签”,达不到相关标准或未经检验检疫的种苗不得用于营造林;四是要加强抚育管护,坚持营、造、管并举,营造林和抚育管护“两手抓”,全面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三、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灵武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灵武市招标投标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的规定完成项目建设的招标或采购工作,为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资金支付做好准备。

四、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国土绿化的浓厚氛围

各乡镇、林场要切实加强对营造林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认真落实国土绿化和营造林的主体责任,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宣传,增强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形成全社会推进国土绿化的良好氛围。  

  

  

  

附件:灵武市2019年营造林任务计划表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21日

灵武市2019年营造林任务计划表







单位:亩
序号单位\项目合计灌木林造林未成林补植补造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平原绿网提升补植补造退化林分改造
1合计3700030001400010000600010003000
2白芨滩林场17000

1000060001000
3大泉林场3000
3000



4北沙窝林场65005003000


3000
5马家滩镇45005004000



6白土岗乡600020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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