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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MB1647965B/2024-0005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24-04-22
责任部门: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4-22
名 称:关于印发《灵武市山林权改革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灵武市山林权改革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山林权改革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山林权改革相关部署要求,全面推动  2024年灵武市山林权改革取得新进展,根据自治区深改办《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及“两个清单”的通知》(宁党改委发〔2024〕1 号)、银川市深改办《关于印发<银川市2024年“六权”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灵武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2024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灵武实际,研究制定了《灵武市山林权改革  2024年工作要点》(含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灵武市山林权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  年  4  月  19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王建飞4513276)

灵武市山林权改革2024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以国土增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根本出发点,以盘活市场要素、活化经营权为主要发力点,以林下空间经营为发展林草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点,以探索绿水青山转化青山银山路径为创新突破点,坚持保护农民权益、分类分区施策、绿色集约发展、主动探索创新,持续推进山林权改革走实走深走出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山林权登记确权工作,妥善化解林地确权登

记历史遗留问题,稳步推进收益权证发放工作。

1.加快推进集体林地确权登记工作。全面完成山林资源确权调查工作,形成图、表、册等资源数据库,完成调查成果验收。6月底前研究并推动落实非林地上林木资源的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林权类不动产依申请实现应登尽登、应颁尽颁,集体林权申请颁证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

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2.加快推进国有山林地确权登记工作。对满足条件的国有林地,要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确权登记,尚不满足条件的宗地,要加强政策研究,实行“一林一策”,全力突破堵点问题。年内国有山林资源确权率确保不低于95%。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

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3.妥善化解林地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对已颁发的国有林场所属林权证要主动进行面积核验,对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证书要及时更换。对历年来颁发的集体林权证书,对土地性质、面积大小、权利人等发生变化或证书错误的,要加强与林权证持有人沟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化解林地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规定,妥善化解,维护权益。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白芨滩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4.稳步推进收益权证发放。积极学习借鉴区内相关地区工作经验,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或计划,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指导,做到成熟一村发放一村,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二)全面推进“以地换林”“以林养林”措施落地见效,开展山林权及国有山林地林下空间资源交易

5.推进“以地换林”政策落地见效。推进白芨滩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落实《灵武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荒漠化防治推进以地换林指导意见(试行)》,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综合治理项目,鼓励动员辖区重点企业,依法依规、积极参与“三北”攻坚战和国土绿化建设,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多元化资金投入、多领域广泛开展。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白芨滩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6.推进“以林养林”政策落地见效。培育自治区级林下经济基地4个。加强对各类新型绿化经营主体的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和培育扶持,落实好20条长枣扶持政策,以灵武长枣研究院为基础,组织相关人员加大长枣种植、储存等相关技术的研发推广,完成灵武长枣综合栽培技术示范推广示范区400亩,建立灵武长枣2号良种示范基地80亩。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7.积极开展山林权交易。出台《灵武市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鼓励集体林地、集体土地上林木资源权利所有人或村集体,对闲置山林资源积极开展经营流转,动员交易地块周边林产业大户参与交易,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集约化发展特色产业。力争年内完成1笔山林权交易。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8.积极开展林下空间资源交易。在国有山林地确权登记的基础上,选储一批资源集中、质量较优、区位较好的林下空间资源,加强与区内外相关企业对接合作,积极开展林下空间资源交易和利用。力争年内至少完成1笔国有林下空间资源交易,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三)落实银川市2024年山林权改革县(市)区重点示范任务,推动林票发放,开展林票交易,推进“1元碳汇”,实施森林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拓展山林资源价值转化新通道

9.推动林票发放工作。按照林票发放要求和标准,主动对接山林资源权力人,稳步推进发放。

牵头单位:市委深改办、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10.强化林票收益使用。将林票作为生态效益补偿的重要依据,推动生态效益补偿金依法依规向集体和个人所有林木资源倾斜。以村集体所属山林资源为基础单元,探索集体林票作资入股模式,林票收益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规范管理使用,加强村队和个人收益分配。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11.开展林票交易工作。年内重点聚焦购买林票置换改扩建项目绿地率指标不足、开展林业违法案件生态效益补偿等功能,全面开展林票交易工作。重点在使用国有林票开展生态效益补偿方面示范应用。力争在年内完成林票交易不少于2笔。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白芨滩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12.推进“1元碳汇”建设。学习借鉴其他省区工作经验,加快构建“1元碳汇”项目,将其作为市民履行义务植树职责的重要途径之一、作为“碳普惠”及“大型活动及会议碳中和”等工作的实现举措之一,推进多权改革融合发展。创新开发“1元碳汇”项目1个。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白芨滩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13.开发建设森林碳汇项目。按照银川市工作要求,配合开展碳汇交易,碳汇交易收益按比例发配至我市后,根据林票发放情况,对纳入交易范围的集体山林资源根据碳汇储量进行生态效益补偿。年内全市实现首笔碳汇交易。

牵头单位:白芨滩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四)深化金融支持山林权改革措施创新

14.鼓励支持金融推出与林权、林票、林下空间资源挂钩的金融产品,简化山林权抵押流程,拓展山林权融资功能和规模。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融资担保公司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五)持续完善“六权”改革一体化服务平台山林权模块,依托平台开展相关交易

15.配合银川市做好山林权模块建设工作,打通确权登记数据共享,加快完善林票发放和交易流程设计,适时启动“1元碳汇”程序设计,为后续各项工作做好平台服务基础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深改办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16.主动上线交易。开设平台账户密码,安排专人熟悉平台使用和各类产品交易流程,原则上山林权、国有林下空间资源、林票等各类产品交易均在平台上办理,做到程序透明、合法合规。

牵头单位:市委深改办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山林权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协作,强化政策制度研究、重点工作会商、突出问题化解、技术方案指导等工作,强化与土地权、碳排放权等“六权”改革的融合发展,运用多权改革优有力化解一批山林权改革的堵点问题。市山林权改革专项小组要根据银川市的改革工作要点,制定工作台账和路线图,向上强化与银川市的沟通协作,向下做好与乡镇的督促指导,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问题导向。要严肃整改山林权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做到问题清零;同时,要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区、市关于山林权改革的安排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推进改革任务高质量完成。要树立“事不避难者进”的思想,在推进改革任务的同时做好调查研究,主动发现问题、全力解决问题,持续推进山林权改革工作取得新成绩。

(三)强化探索创新。山林权改革工作已进入巩固基础成果,推进区域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的深化阶段,市山林权改革专项小组要压实和发挥改革主体责任,在做好林下空间资源利用、林票、“1元碳汇”等改革创新工作的基础下,积极探索适宜本地区的改革举措,争取区、市两级的试点示范,大胆突破、稳步推进、总结推广,全面实现山林权改革总体目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