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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MB1647965B/2023-0006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23-06-01
责任部门: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6-01
名 称:关于印发《灵武市2023年度山林权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灵武市2023年度山林权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


市山林权改革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山林权改革相关部署要求,全面推动2023年灵武市山林权改革取得新进展,根据《2023年山林权改革工作要点》(宁山林权改办发〔2023〕1号)、《银川市2023年山林权改革 实施推进方案》(银山林权改办发〔2023〕2号)《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用水权、土地权、山林权、排污权“四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灵党办〔2021〕44号)、《灵武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灵改委发〔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灵武实际,研究制定了《灵武市2023年山林权改革推进方案》(含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山林权改革专项小组    

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灵武市2023年度山林权改革推进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山林权改革部署要求,推动2023年灵武市山林权改革取得新进展,根据《2023年山林权改革工作要点》山林权改办发〔2023〕1号)、《银川市2023年山林权改革施推进方案》(山林权改办发〔2023〕2号)《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用水权、土地权、山林权、排污权“四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灵党办〔2021〕44号)、《灵武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灵改委发〔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灵武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先行区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山林生态价值转化增值、生态效益优化提升、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构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价值实现机制,实现农民增收、林业增效、国土增绿。

二、总体目标

2023年完成集体山林地和国有山林地不动产登记,实现山林草各类资源应登尽登,应颁尽颁,完成山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健全山林权金融服务机制,推进林业价值评估研究,规范、有序、安全运行山林权交易平台,完善山林权政府回购机制,积极探索碳汇林交易,建立“以林养林”、“以地换林”等新机制,推深做实林长制,实现农民增收、林业增效、国土增绿。

三、重点任务

()推进确权登记颁证

1.推进集体和国有山林地确权颁证。

推进落实措施:依据山林地一张图基础数据库,按照不动产确权登记规范要求,全面梳理林权登记资料,整合一宗、规范一宗、办理一宗、入库一宗,完成集体山林地和国有山林地不动产登记,实现山林草各类资源应登尽登,应颁尽颁。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要求,做好大泉林场、园艺场、北沙窝林场、仁存渡护岸林场林地地籍调查、确权登记和原林权证定界换证工作。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林)场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放活山林地经营权

2.推进山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分置和界定山林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推进落实措施:根据《灵武市纵深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要求,农户通过承包获得承包权和经营权,依法享有对承包山林地的使用、收益、流转及山林权抵押、担保权利。经营权流转五年以上的,经营主体可向登记机构申请经营权确权登记,保障经营者有稳定的经营预期,规范和引导山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林)场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全山林权金融服务机制。

推进落实措施:在自治区林业金融支持体系的基础上,支持金融机构对山林权开展贷款、担保、保险等业务,构建“政府+银行+担保+保险”的林业金融服务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林业生产特点、经营者和金融机构都能承担风险的金融产品,有效拓展山林权融资功能和规模。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融资担保公司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建立健全交易体系

4.规范、有序、安全运行山林权交易平台。

推进落实措施:将山林交易纳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成立其他交易平台,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林权交易规则(试行)》执行,推行山林交易合同示范文本。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5.积极探索碳汇林交易。

推进落实措施:积极与中国林业科学院、北方民族大学等合作,发挥宁夏白芨滩生态修复与灌木林碳中和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作用,开展灌木林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和以灌木林生态修复的碳中和研究。建设以碳通量综合观测塔为核心设施的灌木林碳汇研究系统,以白芨滩生态产品价值化评估及碳汇碳中和技术攻关为基础目标,开展荒漠化生态系统演变规律研究,灌木林、乔灌混交林等生态系统长期动态监测,建立健全灌木林生态系统碳排放监测、报告、核算体系,科学评估白芨滩的生态修复对碳达峰、碳中和的贡献。

牵头单位:白芨滩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推动市场化植绿增绿。

6.合理划定造林绿化空间。

推进落实措施:按照自治区绿化建设任务要求和我市国土绿化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开展2023年营造林建设,计划完成营造林面积2.35万亩,其中乔木林造林1500亩,灌木林造林3000亩,未成林补植补造10000亩,退化林修复9000亩。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林)场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7.实施黄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项目。

推进落实措施:通过削坡放坡、采坑回填、土地平整等措施开展生态修复,改善周边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变提升青银高速路边、银川河东机场周边景观。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局、白芨滩管理局、临河镇、白土岗乡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8.探索“以林养林”新模式。

推进落实措施:出台《关于促进灵武长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完善促进发展政策20条。制定新型绿化经营主体、优质特色林果示范基地和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评选方案,培育新型绿化经营主体、巩固提升优质特色林果示范基地和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和巩固提升自治区优质示范基地,新增创建3个,巩固提升3个。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林)场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9.开拓“以地换林”新路径。

推进落实措施:落实自治区“以地换林”配套政策,对社会资本投资国土绿化、荒山造林、荒沙治理、生态修复、废弃工矿地整治,达到一定造林绿化规模的配套相应比例建设用地,用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环保经营活动,吸引社会资本植树造林、植绿增绿。充分发挥“人民楷模”“改革先锋”王有德的治沙精神,依托宁夏沙漠绿化与沙产业基金会,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林业产业化发展对临河镇马鞍山片区万亩沟壑纵横戈壁沙滩进行系统生态治理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白芨滩区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文旅广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0.努力打造沙漠田园综合体。

推进落实措施:全面启动传统沙产业改造,存优去劣,淘汰低质低效老果园,重新优化布局,打造大泉沙漠田园综合体和马鞍山沙漠林果综合体。发展沙区绿色循环沙产业,重点叫响“白芨滩宸喜园”沙产业特色品牌,做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特色林果。

牵头单位:白芨滩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五)优化服务管理体系。

11.保障基层林草技术服务供给。

推进落实措施:优化一线林草技术人员结构,稳固一线林草工作人员队伍,加强一线林草技术人才培养,评选一批“林草乡土专家”和“最美林草科技推广员”,探索建立林草技术社会化服务组织,强化基层林草服务工作力度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林)场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2.推深做实林长制。

推进落实措施:全面运行林长制组织体系推进智慧林长管理系统上线应用,完善智慧林草云平台服务功能,切实履行143名市、乡、村林长132名护林员职责,以林长巡林巡草为抓手,全力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禁牧封育、国土林业执法工作,做好32个网格8.32万亩重点林地日常考核管理推动我市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向好、向精深化“林长+生态警长”工作,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违法线索移交、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涉林违法线索查处,稳步提升山林资源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科技局、检察院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3.重点开展历史遗留问题“减仓清仓”

落实措施:重点围绕“清仓”范围,着力排查梳理土地争议、林权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遗留问题库,研究制定化解方案,着力解决久拖未解、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苗头问题,找到务实管用的办法,形成经得起实践考验的灵武经验。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司法局、信访局、法院、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保障措施

(一)提高工作认识。2023年是全面推进山林权改革的攻坚一年,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认识到2023年山林权改革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提升社会力量参与度,提高山林资源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强化领导组织。山林权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结每月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紧盯年度任务。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该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做到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三)鼓励创新机制。建立健全山林权改革激励和容错机制,支持开展山林权不动产登记、活化山林地经营权、林权质押贷款等改革创新工作,通过示范带动、总结推广、注重实效,不断深化山林权改革。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全面深化山林权改革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持续加大投入。加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动山林业高质量发展。逐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适当扩大补偿范围。积极落实绿化造林、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良种培育推广、山林纠纷调处等经费。

附件:灵武市2023年山林权改革任务清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