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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MB1647965B/2023-0004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23-04-10
责任部门: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4-10
名 称:灵武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灵武市2023年国土绿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灵武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灵武市2023年国土绿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各林场、各有关单位:

《灵武市2023年国土绿化建设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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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2023年国土绿化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国土绿化任务的通知》《银川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面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林长制及国家森林城市中期建设目标任务,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果,高质量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进森林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统领,以深化山林权改革为动力,以严格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科学开展生态修复治理、不断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为主要任务,按照科学绿化指导意见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要求,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全面提升造林质量和成效,不断提升林业草原资源总量和质量,持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中期目标任务建设步伐,逐步改善全区生态环境,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为谱写建设先行区和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的灵武新篇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优化提升“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环境,构筑银川东部生态屏障;全面落实国土绿化、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修复任务,打造保护和治理共促进的生态建设格局;落实城区小微公园建设工作,提升城市景观;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做好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国土绿化氛围,落实驻灵厂矿企业植树责任,提高义务植树知晓率、尽责率;巩固我市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县成果,全力构筑北方防沙带;抓好村庄绿化提升改造建设,做好乡村小微公园、道路、水系等绿化景观提升及补植补造工作,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营造“城乡绿景、山丘绿屏、水岸绿网、道路绿荫”的森林生态格局,落实国土绿化5.62万亩(其中:市本级2.39万亩,白芨滩防沙林场3.23万亩)的建设目标。

三、主要任务

以巩固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县成果、城区景观提升、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提升及补植补造、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修复等工作为主线,高标准落实自治区、银川市下达的国土绿化任务,推进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步伐,全面形成保护和治理共促进的工作格局,确保生态保护修复取得实效。

(一)自治区、银川市下达任务

巩固我市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县成果,全力构筑北方防沙带,实施防沙治沙建设5.62万亩,其中:实施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银川市灵武市2023年项目建设2.39万亩,概算总投资162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自治区及银川市补助资金;白芨滩防沙林场实施3.23万亩,概算总投资2927.13万元,资金来源为银川市补助资金。具体任务量如下:

1.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银川市灵武市2023年项目建设任务量为2.39万亩(乔木林营造1900亩,灌木林营造3000亩,未成林补植补造10000亩,退化林分改造9000亩,其中:白土岗乡实施未成林补植补造5335亩,马家滩镇实施灌木林营造3000亩、未成林补植补造4165亩;郝家桥镇实施退化林分改造500亩;东塔镇实施退化林分改造200亩;梧桐树乡实施退化林分改造905亩;大泉林场实施退化林分改造3995亩;北沙窝林场实施退化林分改造2000亩;宁东镇实施未成林补植补造500亩;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鸭子荡水库)实施退化林分改造500亩。乔木林营造由各驻灵厂矿企业以主动履行全民义务植树义务及厂区周边生态修复责任为目标实施乔木林建设1900亩,其中: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鸭子荡水库)400亩、方家庄电厂350亩、银星电厂350亩、国华电厂200亩、800换流站200亩银星二号煤矿200亩、宁夏圣友德实业有限公司200亩

实施单位:自然资源局、大泉林场北沙窝林场、相关驻灵企业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白芨滩防沙林场实施防沙治沙建设任务3.23万亩,其中:乔木林300亩,灌木林2000亩、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分改造30000亩。

实施单位:白芨滩防沙林场

城区绿化提升

为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容市貌,改善校园教学环境及市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开展校园和居民小区绿化提升及城区主要节点补植补造。

1.校园绿化提升。为提升新建校园景观效果,计划对市第六中学、第八小学、第十小学、职业教育中心等校园实施绿化提升,进一步丰富校园绿化景观效果,改善教学环境,计划栽植各类苗木3.95万株,概算投资36.48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实施单位:教体局

2.居民小区绿化提升各物业企业要逐步调整居民小区内绿化格局、绿化空间以及植物配置,做到乔、灌、花、草合理搭配,形成多层次种植结构,提升绿化档次,同时做好绿地、树木、花卉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实施单位城区街道办事处

3.城区主要节点补植补造。主要对西平街南侧市人民医院北侧、熙水台小区南侧、万通加气站西侧小微公园,以及灵州大道、中山街、大河路延伸段、灵武北站内环路等主要道路绿地进行补植补造。

实施单位:自然资源局

(三)义务植树工作

根据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我市3·12“中国植树节”宣传活动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升市民“植绿、爱绿、护绿”意识,形成人人为改善生态环境出力,人人为绿化建设尽责的浓厚氛围。同时,为落实灵武市境内企业防沙治沙责任号召各煤矿及电厂参加义务植树。

实施单位:自然资源局

城乡绿化提升及补植补造

为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落实林木精细化管理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村庄绿化、居民小区绿化提升及林木精细化管理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办及林场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程序做好立项及招投标等工作。

1.村庄绿化提升。各乡镇以提升村庄绿化景观效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紧紧围绕乡村主要交通节点、公共休闲绿地、道路、裸露土地等开展绿化工作。计划栽植各类苗木283572地被40881平方米,其中:东塔镇栽植各类苗木1210株、地被3800平方米;崇兴镇栽植各类苗木25141地被4116平方米郝家桥镇各类苗木81350梧桐树乡栽植各类苗木18923草坪450平方米临河镇栽植各类苗木153345白土岗乡栽植各类苗木3603株、地被32515平方米(其中:白土岗乡镇区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白土岗乡停车场及绿化提升工程、白土岗乡镇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为自治区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概算金额842.7万元。其他绿化部分为市级财政投资)概算总投资1248.94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资金842.7万元、市财政资金406.24万元。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东湖公园及周边绿化提升。充分发挥东湖公园生态福利及游憩、健身作用,实施东湖公园及周边绿化提升及补植补造,计划栽植各类苗木13448株,概算总投资56.78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实施单位:灵武林场

3.蒙牛供水管线铺设占用绿地恢复。对蒙牛自来水管线铺设占用的陆港物流东侧和快速通道绿地,按照适地适树原则科学实施绿地恢复,以及节灌设施恢复,其中陆港物流东侧植被恢复栽植各类苗木820株,概算投资6.89万元,由北沙窝林场实施;快速通道植被恢复栽植各类苗木37700株,场地平整80亩,以及地面节灌设施恢复,概算投资80.89万元,由大泉林场实施。概算总投资87.78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实施单位:北沙窝林场、大泉林场

4.307国道扩建段绿化。主要对国道307线K1272+840至K1273+166段扩建路两侧进行绿化,遵循适地适树原则科学选择绿化树种,根据现场立地条件,进行种植土换填。计划栽植各类苗木1324株,换填种植土370立方米,概算投资9.07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实施单位:自然资源局

5.临港工业园两侧林带抚育管护。对园区内道路两侧林带开展林地整理及树木修枝抚育工作,计划整理林地104119平方米,乔木修枝抚育10400株,灌木修剪10479平方米,苗木移植88株,概算投资58.69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实施单位:自然资源局

6.城乡林地养护单位补植补造。各养护单位根据灵武市城乡林地管护方案要求,做好本管护网格的林地灌水、修剪及补植补造工作,确保林地林木生长良好,林相完整。计划补植各类乔灌木79452株、地被67125平方米,其中:白芨滩防沙林场责任网格补植各类乔灌木66149株(包含枣博园公厕立体绿化栽植爬山虎500株)、地被63926平方米大泉林场责任网格补植各类乔灌木6400株;北沙窝林场责任网格补植各类乔灌木2910株;文投公司责任网格补植各类乔灌木3400株、地被500平方米;宁夏亚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责任网格补植各类乔灌木593株、地被2699平方米

实施单位:白芨滩防沙林场、大泉林场、北沙窝林场、文投公司、宁夏亚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草原、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一是实施草原生态修复1.5万亩。二是实施以自然修复为主的湿地保护修复6300亩。形成草原、湿地大保护大治理大建设工作格局,确保湿地保护修复取得实效。概算投资70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实施单位:自然资源局

四、概算资金

2023年国土绿化建设概算总投资6754.87万元,其中:市财政资金655.04万元,中央、自治区、银川市财政资金6099.83万元。

、实施方式

各乡镇街道、林场及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做好项目立项、招投标等手续,认真落实任务分工及相关建设内容。

、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成立市城乡生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政研室、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各乡镇、各农林场。领导小组组长为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孙佳永,办公室主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朱国军。

(二)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办要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城乡生态绿化行动的重要意义。发动群众投工投劳,自觉绿化美化自家的房前屋后及居住的庄点。将造林绿化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增强公民造林绿化意识。同时,学校也要开展“绿化进课堂”活动,引导中小学生从小养成爱绿护绿的良好习惯。绿委办要适时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驻灵部队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发动全社会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掀起城乡绿化新热潮。

(三)全面落实防沙治沙责任。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实现“十四五”防沙治沙奋斗目标,对已经沙化或有沙化趋势土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流和水渠两侧,以及城镇、村庄、厂矿和水库周围全面落实沙化土地单位治理责任制,向责任单位下达治理责任书,并通过对责任单位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责任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完成治理任务,对没有完成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况由所在单位或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给予通报批评、问责、政务处分。

(四)明确职责,顺畅开展。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科学种植、科学养护、科学管理并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各乡镇、部门、林场绿化工程的核量、审计。街道办负责各住宅小区绿化。文旅广局负责做好宣传报道。水务局负责保障绿化供水。各乡镇、林场负责各自责任区绿化工程的具体实施和养护管理,有关树木移植单位负责做好核量、报批工作。严格按照审批规划设计方案施工。自然资源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全民深入营造林一线,重点把好良种壮苗、起苗运苗、分级修剪、整地挖坑、栽植浇水和管护抚育等关口,严格实行“一签三证”制度,杜绝林业有害生物进入我市,坚持整地不合格不栽植、苗木不合格不使用、栽植不合格不验收原则,确保造林绿化质量。

按照自治区国土绿化补助标准下达补助资金。各乡镇、林场及驻灵厂矿企业按照任务要求完成绿化任务,经自治区验收合格后,对符合自治区国土绿化财政补助标准的下达补助资金。

)强化督查,细化考核。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监督,抽调专人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并以《情况通报》《简报》等形式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对城乡绿化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向市委政府报告督查情况将城乡生态绿化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

附表:1.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银川市

灵武市2023年项目建设任务表

2.白芨滩防沙林场2023年营造林建设任务表

3.2023年城区各校园绿化提升建设任务汇总表

4.灵武市2023年城区绿化提升建设任务表

5.灵武市2023村庄绿化建设任务汇总

6.2023年东湖公园及周边绿化提升建设任务汇总表

7.蒙牛供水管线铺设占用绿地恢复任务汇总表

8.2023年307国道扩建段(K1272+840至K1273+166)

绿化任务统计表

9.2023临港工业园道路两侧林带抚育管护任务汇总

10.灵武市2023城乡林地管护补植补造任务汇总

11.灵武市2023年草原、湿地生态修复建设任务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