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东塔镇申报,2026年3月11日、4月8日市自然资源局联合财政局、东塔镇对园艺村、果园村、新园村2025年度建设设施灵武长枣温棚建设情况进行了两次核查验收,最终核定建设面积共57.69亩,全部为大中拱棚,其中:果园村建设面积10.16亩、新园村建设面积29.1亩、园艺村建设面积18.43亩。按照《关于促进灵武长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试行)》(灵党发〔2023〕18号)第一条,拟兑付补助资金288.45万元。
2.经灵武长枣协会申报,2026年3月11日市自然资源局联合财政局、灵武长枣协会对2025年度企业购置灵武长枣智能化分拣设备情况进行了验收,4家企业购置了设备,核定费用143.2万元。按照《关于促进灵武长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试行)》(灵党发〔2023〕18号)第八条,拟兑付补助资金36.96万元。
现对上述事项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7日,公示期为7天。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6年5月18日前与灵武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监督举报电话:0951-4513276(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附件:
1.2025年度设施灵武长枣温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统计表
2.2025年度灵武长枣智能化分拣设备购置项目补助资金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