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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情况公示(中环环保工程(宁夏)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4-28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中环环保工程(宁夏)有限公司位于东塔镇307国道北侧地块,东靠填埋场道路、南靠307国道、西靠空地、北靠空地,面积为23055.07平方米,用途为环卫用地。经调查,上述地块存在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及开发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的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相关规定,认定该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在闲置土地没有处置完毕前,相关信息长期公开,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后,将撤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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