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科创未来城建设规划与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调整,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撤销《关于第七中学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灵政发〔2024〕38号),第七中学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停止实施。
特此通告。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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