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灵武长枣产业高质量发展及大泉林场基地可持续生产经营,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灵武长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试行)》(灵党发〔2023〕18号)的通知第二条政策内容,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由灵武市大泉林场维修改造的24栋老旧设施温棚现已改造完成。24栋棚总占地面积25亩,预算总投资852000元,资金来源为大泉林场自筹和申请政策补贴资金,中标合同金额837155.28元,主要维修改造内容为拆除原棚保温被、旧钢架,重新安装钢架、棚膜。该项目于2023年10月11日开工,2023年12月9日通过竣工验收,工期60日历天,最终送审金额910301.18元,结算审定金额850295.81元。现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4月22日—4月26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反映,接受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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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