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灵武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2-2025年)》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2023年6月17日。
附件:灵武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2-2025年)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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