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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行政执法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7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2023年参加自然资源厅组织的自然资源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主要内容包括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自然资源执法、行政处罚法、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等相关法规政策。组织参加灵武市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主要内容包括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实操、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操指导等。参加人数共计12人。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灵武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共有执法人员16名,其中取得行政执法证14名,执法辅助人员0名。2023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3件,其中,土地23件,矿产12件,草原案件17件,林业6件,野生动物案件5件。通过灵武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各类行政执法信息29条。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现配备执法执勤交通工具2辆,执法办案装备9件,其中执法记录设备5台、录音设备1台、照相机1台、摄像机1台、无人机1架。三是进一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灵武市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制定灵武市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法制审核人员5名,其中法学专业2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1名。2023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数量28件。

2.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遵照执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宁自然资规发〔2020〕6号)文件,在灵武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2023年,组织深入学习《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加深对裁量办法的理解,提升运用能力。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要求执法人员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要素,合理适用裁量基准,避免同类型案件不同罚、明显不当、显失公平等情况出现。

3.落实柔性执法。

遵照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并进行公示。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法治宣传贯穿到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引导行政相对人强化守法意识。

4.健全“两法衔接”体制机制。

2023年,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刑案件13件,立案1件。

5.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

积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了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机制。通过联合执法,实现了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和力量共享,形成了合力,提高了执法工作的效果。2023年为有效遏制猎捕野生动物行为,联合灵武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执法人员开展打击猎捕野生蝎子行动,立案处理5件。

6.重点领域执法情况。

一是加大卫片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截至目前,自然资源部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下发月清卫片图斑数据共3297个,目前已完成1-11月份3087个月清图斑的外业核查和内业填报工作,12月份月清图斑正在进行外业核查中。自治区不定批次下发卫片图斑共67个,目前已完成60个图斑的外业核查和内业填报工作,剩余7个图斑正在外业核查中。下发矿产资源疑似违法图斑30个,已全部完成实地核查上报工作。二是完成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22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我市问题10个,已完成整改10个。2023年例行督察下发我市督察反馈问题图斑共7个,已完成整改3个。

7.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2023年,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案件总量50例,其中行政处罚50例,办结50例。

二、2023年执法工作创新亮点或典型经验

一是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在森林督察案件方面,全市未销号森林督察案件共14起,现已整改完成,正在对接销号1起,经核查不予立案8起,白芨滩管理局已查处1起,;3起已查处结案,1起不予立案。在草原案件方面,全面核查了自治区下达的草原违法图斑,经核查涉及违法违规破坏草原资源案件101个(其中已上报销号86个,正在补办草原征占用手续15个)。严厉打击非法盗猎野生动物行为,已立案查处5件非法捕猎野生蝎子案件。二是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林草湿地乱堆乱放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自2023年9月22日至10月20日,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林草湿地乱堆乱放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要求,全面排查和整治整改同步推进。截至目前,共排查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乱堆乱放问题1个,已整改1个;违法违规占用林草湿地乱堆乱放问题6个,已整改6个。三是认真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执法巡查整治工作。开展动态执法巡查工作。成立执法巡查队伍,划分巡查片区利用每天夜间时间对城区、各乡镇进行全覆盖轮次巡查,每片区每天巡查不少于一次,重点区域多次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整改。参加巡查人员共计224人次,建立巡查台账,认真记录巡查时间、巡查地点、巡查人员、巡查照片、违法事实、采取措施及处理建议等内容。

三、存在问题

(一)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问题。卫片图斑数量多、类型多样,合法性判定工作涉及内容多,为提高卫片执法工作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确保卫片执法成果取得实效,应建立集体研判机制,联合各个涉及单位及科室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共同对违法图斑的合法性进行判定。

(二)自然资源执法和乡镇执法边界不清。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后,在自然资源相关案件的过程中还需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改进。

(三)联合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巡查存在安全隐患。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工作,尤其是夜间执法,缺乏公安部门的积极配合,达不到震慑效果,对执法环境和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都存在一定隐患。

四、2024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

(二)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卫片执法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坚守真实性”“狠抓准确性”“提高时效性”“聚焦工作重点”工作原则,认真做好2024年度图斑内外业核查、合法性判定和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随时接受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例行督察,推动我市卫片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达到严格保护耕地、维护自然资源安全的目的。

(三)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执法要“严”,加大违法违规问题查处的跟踪督办,对违法行为坚决做到查处到位。二是查案要“准”,要求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法律法规、执法流程、处罚程序等,不断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和案件查处能力。三是办案要“狠”,按照法律法规和实际违法事实严肃处理,更好的保护自然资源。

(四)加强动态执法巡查联动机制,及时制止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要求,加强与各乡(镇)执法巡查联动机制,强化日常执法监管,着力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格局,将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五)积极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各个专项执法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和银川市自然资源局要求,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全力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加强矿产资源领域常态化监管,扎实开展历年卫片执法未整改到位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黄河流域专项执法。

(六)抓好信访维稳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做好信访及12345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做到反应迅速、稳控到位,推动信访问题“案结事了”、信访群众“事心双解”。

(七)强化业务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一是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全队干部职工学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许可法》及《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二是积极参加区、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自然资源执法工作需要。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廉政教育,激发执法人员艰苦奋斗、实干争先的工作热情,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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