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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9044B/2023-0002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3-01
责任部门 灵武市公安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道路交通管理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交警曝光2023年第二期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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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交警曝光2023年第二期酒驾

     灵武交警曝光2023年第二期酒驾,看看都是谁 !

   1、2023年1月30日15时40分许,王某涉嫌饮酒后驾驶宁A0T***号白色“吉利美日”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灵武市西湖名邸二期北门口向东10米处,被灵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王某血液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23.88mg/100ml,根据《车辆驾驶人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规定,认定为醉酒。

    2、2023年1月9日23时16分许,马某某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一辆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宁CH2***号“明锐”牌小型轿车,从唐城酒吧街出发,行驶至灵武市南薰路与嘉源街路口东侧100米处,被灵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马某某血液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48.95mg/100ml,根据《车辆驾驶人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规定,认定为醉酒。

    3、2023年1月17日3时40分许,李某涉嫌饮酒后驾驶宁A0P***号“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行驶至灵武市中兴街湖滨花园东门口处,被西郊派出所查获,移交灵武交警大队处理。经鉴定:李某血液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23.65mg/100ml,根据《车辆驾驶人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规定,认定为醉酒。

    交警提醒:要驾车,一定别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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