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灵武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索 引 号:11640112010149044B/2022-0002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2022-06-30
责任部门:灵武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2-07-01
名 称:关于印发《灵武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灵武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相关部门:

现将《灵武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灵武市公安局

                                                              2022630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银川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重要训词精神,按照全国、全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各类规划计划。以《灵武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行动纲领,主动公开相关的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需公众参与决策的工作计划、总结,应公开尽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牵头部门:指挥中心

配合部门:局属各部门

(二)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和“双公示”工作。以政府网站为依托,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随机抽查计划、事项清单、抽查结果。全面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牵头部门:法制大队

配合部门:局属各相关部门

(三)细化财政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精度和格式要求,继续定期对本单位预决算报表进行全面核查、公布。

牵头部门:警务保障室

配合部门:局属各相关部门

三、强化政策解读和政民互动

(一)加强重大政策精准解读。各部门自行制作、联合制作或以市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开发布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重要政策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由该部门通过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领导在线访谈、卡通动漫视频等多元化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

责任部门:局属各相关部门

(二)加强重大政策咨询服务。各部门需加强业务工作的互联互通,尤其窗口单位民警(辅警)要全面了解公安机关业务工作,避免对来访群众解答指向不清。自查联系电话是否准确,严格杜绝以传真号或无人接听的空号代替公开的咨询电话。

责任部门:局属各相关部门

(三)加强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各部门要不断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通过“平安灵武”微博矩阵等渠道收到的投诉,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咨询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对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等社会热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积极与上级舆情引导部门联系沟通,落实舆情回应责任,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保持正确舆论导向,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责任部门:局属各相关部门

四、全周期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持续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坚持分级分类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每周更新、内容准确。有效清理整合“娱乐化”“空壳化”等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杜绝重复建设。

牵头部门:政工室、网安大队

配合部门:局属各相关部门

(二)稳妥开展警营开放活动。结合警种特色、业务实际和重点任务、重大活动以及阶段性工作安排,除重大节日外,每年集中开展警营开放系列活动。活动采取实地参观、现场考察、恳谈交流、问卷调查和意见反馈等组织形式开展,鼓励运用云直播、VR展示、流程演示等新颖形式,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公安工作。

牵头部门:政工室

配合单位:局属各相关部门

(三)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全面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建立健全接收、办理、答复等流程,各单位收到市局转办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要及时与法制大队沟通,按时依规答复申请人,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牵头部门:法制大队

配合部门:局属各相关部门

(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按照“公开事项只增不减、公开方式只多不少、公开时限只紧不松”原则,全面落实全市公安机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加强权责清单动态化管理,结合法律法规修订和相关政策调整、及时修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部门:法制大队

配合部门:局属各相关部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