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白土岗乡泾兴村10栋集体温棚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灵发改发【2020】60号 和灵发改发【2020】18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白土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白土岗乡泾兴村
2.2建设规模:计划建设80m(长)×18m(宽)大跨度拱棚,配套建设2m×4.5m耳房10座,总建筑面积合计14490㎡。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具的禁止投标人采用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等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承诺书;
3.3 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则谢绝投标(查询记录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4投标人需提供自行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打印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方可参加(查询记录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5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活动的企业,银住建发【2016】402号文件规定的企业。
3.6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www.court.gov.cn查看)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投标的单位,请于2020年7月3日至 2020年7月6日,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持本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注: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代理公司处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至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座11层)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7月3日至 2020年7月6日,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6、确认
当参与报名的投标单位小于10家时,直接邀请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发出邀请函;当投标单位大于9家时,将从参与报名的投标单位中选出3-9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发出邀请函。收到本项目投标邀请函的单位请于2020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予以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灵武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信息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灵武市政府网》、《美丽灵武》微信平台上同时发布。
9、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灵武市白土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海坤 电 话:13895487682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白土岗乡人民政府
地 址:灵武市白土岗乡
联系人:徐海坤 电 话:13895487682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座11层
联系人:黄迎桃
电 话:1559552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