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物价局关于灵武市交通有限公司城市公交票价的批复
灵武市交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城市公交票价定价的请示》(灵交通发〔2018〕64号)收悉,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52期会议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公交票价
城市公交1、2、3、6、7、8线路,不分站点,全程收费一元。
二、注意事项
1.本批复自2018年9月12日起执行,原灵价发〔2018〕6号文件同时废止。
2.你公司要加强公交车服务收费管理,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计费办法、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灵武市物价局
2018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