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规范简称:市发展和改革局
加挂牌子:灵武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灵武市数据局、灵武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马莉
机构设置:内设科室5个、局属事业单位4个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作息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951-4021852
办公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6号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优化各主要行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提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三)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布局;负责重大项目进展汇总上报。
(四)负责本市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及各类投资项目的储备工作;负责预审、上报由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审批的重大项目及批准后的协调;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五)研究提出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建议及新兴产业、新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政府对工业和服务业项目投资安排建议并协调落实;研究提出新能源发展建议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投资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发展管理职能;负责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协调及实施。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七)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有关服务业发展的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服务业工作。
(八)编制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预警及应急预案的准备、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区域粮食宏观调控及流通产业发展工作;监督管理本地区的储备粮、应急成品粮油和社会粮食企业最低库存及经营活动;负责全市原粮收购、储存、加工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卫生监督检查;做好本地区粮食收购市场主体的复核工作;承担本地区救灾、以粮(工)代赈和国家重点项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负责全市粮油流通管理、行业管理和粮油企业产权管理;负责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九)负责拟订价格管理政策、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重要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价格成本调查;负责全市价格公共服务、公益事业价格,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开展价格诚信建设;负责涉案、涉诉物品的价格鉴定;制定重大节假日价格干预政策并实施。
(十)牵头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推进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及存量代码转换进度工作进度监测报送;负责全市信用信息的录入、查询及注销工作;负责对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和诚信教育等。
(十一)负责履行行政职权事项审批后的监管职责。
(十二)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全市经济动员工作。
(十三)承担数据局日常工作,做好全市数据相关工作。
(十四)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灵武市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分工。负责本单位、指导本行业内安全生产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档案、信息、宣传、保密、信访、意识形态、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印章管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绩效管理、教育培训、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内部审计、日常督办、普法、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制定相关交易制度;统一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及对本行业的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室
负责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以及国民经济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承担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并提出应对预案和调控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承担国民经济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围绕市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文稿,提出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研究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固定资产投资室
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全市各类项目的储备、筛选、整理、上报和争取;按照审批权限,做好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外项目的审查上报、协调审批;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监督、综合各行业岗位项目的各项管理及全市重大项目的规划、储备、建设协调、进度汇总工作;负责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产业发展室
负责研究提出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建议及新兴产业、新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新能源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发展管理;负责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协调及实施;指导、监督有关单位依法履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义务;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制定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服务业发展运行监测和行业分析,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服务业工作,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数字灵武、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
(五)粮食物资和价格管理室
拟订价格管理政策、重要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负责做好实施上级业务部门和市政府管辖的价格和收费项目的调整方案;宏观管理全市价格工作,研究制定价格总体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负责价格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成本监审与农产品成本调查、汇总、分析等业务工作;负责全市粮食行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本地区的储备粮、应急成品粮油和社会粮食企业最低库存、经营活动;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编制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预警及应急预案的准备、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安排全市应急成品储备粮油的管理和供应工作;承担相关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拟订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和相关规划、计划的建议,负责组织实施重要物资、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