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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8789F/2023-00100 文  号 灵发改发〔2023〕27号 生成日期 2023-03-01
责任部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工作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河镇二道沟村特色养殖及垂钓观光产业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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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立项实施临河镇二道沟村特色养殖及垂钓观光产业项目的函》(临政函〔2023〕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为加快临河镇乡村振兴及生态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步伐,提升土地综合价值,带动周边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根据市政府〔2022〕27号(十八届第31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实施临河镇二道沟村特色养殖及垂钓观光产业项目,项目代码:2302-640181-99-01-851041。

二、建设地点

位于灵武市临河镇二道沟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道路改造:铺设10cm碎石和30cm砂夹石,面积为7051.45㎡;土方工程:土方回填5116.13方,土方开挖9200方,弃土方3316.5方;鱼塘清淤8709.66方;增设混凝土道牙2275米;新建木栈道长948米;增设钓鱼台72个,增设烧烤平台5个;新建成品木质泵房1个,高度3.3米,面积为17平方米;新建成品木质卫生间2个,高度3.3米,面积共计24平方米;增设电气工程;增设增氧机12台。

四、建设期限

2023年3月-2023年7月。

五、招标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表)。

六、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2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衔接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

八、有关要求

1.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灵政办规发〔20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要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同意,在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

4.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确有困难的,报我局研究同意后可延期验收,延长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其他任何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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