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立项建设灵武市城区健身步道项目的函》(灵自然资函〔2019〕137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核实,该项目已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代码(2019-640181-05-01-004739)。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90次 2019年5月24日)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方案,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位于临河镇上桥村。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西昌街、灵州大道、西平路、嘉源街、中兴街、枣园路、健康街等道路建设健身步道,总长8820米,宽2米。
三、招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表。
四、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833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加强安全、资金和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须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审批擅自调整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的,今后项目验收中将不予认可,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工程完工后按照灵政办发〔2019〕27号文件有关项目验收要求向我局申请竣工验收。
此复。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灵武市城区健身步道项目
招标范围 |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它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符合灵武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同意招标方案。
审批部门盖章
2019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