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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01/2019-0004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3-20
责任部门 灵武市发改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印发《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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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下属单位、室(中心):

为进一步细化落实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2018年3月16日印发)基础上重新制定《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0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全局上下已形成人人喊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和灵武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仗,净化社会环境,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调整灵武市发改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马学龙任组长,党委成员、副局长马勇、马少军、徐卫民任副组长,官宗、黄涛、王裕茹、马顺杰、杨生东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马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业务专干1名,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线索摸排情况,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完成市扫黑办要求的其他工作等。 

三、工作措施

(一)以宣传促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标语宣传。局扫黑办要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利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子屏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标语。

2.阵地宣传。在局机关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宣传阵地,在办公场所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3.集中宣传。定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培训,使全局干部职工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性,达成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共识。

4.入户宣传。把精准扶贫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宣传海报、口袋书等积极向贫困户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5.新媒体宣传。扫黑办要督促党员、干部利用手机微信、微博参与扫黑除恶宣传,积极转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最新动态。

6.其他方式。局扫黑办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二)加强线索摸排,持续深入推进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2019年为“深化整治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各下属单位、室(中心)要密切联系岗位实际,进一步加强对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工作。项目室在项目审批、项目验收过程中加大线索摸排力度。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以危害粮食系统和谐稳定的黑恶势力为重点进行摸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跟踪监督招投标各个环节,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价格管理中心在价格监测、农本调查、政府定价等工作中,重点摸排价格垄断、恶意哄抬物价、违反政府定价、影响物价稳定的乱点乱象及黑恶势力。各下属单位、室(中心)于每月月底向局扫黑办报送摸排台账,争取实现排查线索“零”突破,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

(三)全局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进一步健全全局上下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各下属单位、室(中心)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根据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与党中央坚决保持一致。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室(中心)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落实不到位,致使我局扫黑除恶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各下属单位、室(中心)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真抓实干,既要充分发挥整体效能,齐抓共管、综合施治,又要各负其责,依法履职,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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