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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010148789F/2025-0024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2025-09-16
责任部门: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5-12-29
名 称: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羊绒产业园区供热公共管网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羊绒产业园区供热公共管网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单位《关于灵武市羊绒产业园区供热公共管网铺设工程立项的函》(灵工信函发〔2025〕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解决宁夏波思奇荣昌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冬季供暖问题,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根据市人民政府〔2025〕20号十八届第109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实施灵武市羊绒产业园区供热公共管网铺设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509-640181-17-01-242658。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灵武市镇河路北侧向东敷设至嘉源街后分二支路及原荣昌绒业、特米尔绒业厂区。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计划自西昌街镇河路起,沿镇河路北侧人行道、绿化带向东敷设至嘉源街后分二支路,新建配套一级网总长4242米,其中新建DN200管道长度2×874米、DN150长度管道2×932米、DN125管道长度2×285米、DN100管道长度2×30米;改造荣昌绒业换热站,改造供热面积为10000㎡,供热负荷为0.7MW,新增1套2×0.7MW高效智能板式换热机组,1套软水设备、配电系统及自控系统;改造特米尔绒业换热站,改造供热面积为20000㎡,供热负荷为2.4MW,新增1套2×1.8MW高效智能板式换热机组,1套软水设备、配电系统及自控系统,同步进行道路恢复等相关建设工作。

三、建设期限

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四、招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件。

五、建设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16.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4.61万元、其他费用51.24万元、预备费20.88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七、有关要求

1.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灵政办规发〔202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要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同意,在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

4.加强项目安全评估,你单位要及时对项目本体设计及建设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风险予以提前预防、消除,加强现场管理和过程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5.项目实施中,每月要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确有困难的,报我局研究同意后可延期验收,延长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其他任何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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