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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010148789F/2025-0023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2025-05-29
责任部门: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5-12-29
名 称: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银川高新区灵州化工产业园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银川高新区灵州化工产业园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银川高新区灵州化工产业园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银高函〔2025〕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加快推进化工园区建设,完善园区配套设施,构建高效、便捷的现代化交通网络体系,根据市人民政府〔2025〕10号十八届第99次常务会议决定及专家组评审意见,同意建设银川高新区灵州化工产业园道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505-640181-17-01-455674。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灵武市马家滩镇。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建两条道路,均为双向四车道,其中经三路路线长度为1721.941m,纬五路路线长度为1052m。均按园区主干路标准设计(参考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50km/h,双向通行,断面布置为:23m=0.5m绿化带+2.0m绿道+1.0m 绿化带+7.5m机动车道+1m中央分隔护栏+7.5m机动车道+1.0m绿化带+2.0m绿道+0.5m绿化带。

建设内容包含路线、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中水工程、照明工程、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内容。

三、建设期限

2025年6月―2026年12月。

四、招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件。

五、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六、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估算投资5411.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99.39万元,其他费用404.42万元,预备费用208.1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请你单位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批。在资金未落实到位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此复。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估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