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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789F/2025-0023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28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5-12-17 |
| 名 称: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国能灵武电厂至高新区园区蒸汽管道(节能降碳)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市住建局:
你单位《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批灵武市国能灵武电厂至高新区园区蒸汽管道(节能降碳)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的函》(灵建函字〔2025〕17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绿色低碳发展部署,进一步完善银川高新区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高我市招商引资竞争力,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十八届第113次)决定,同意立项实施灵武市国能灵武电厂至高新区园区蒸汽管道(节能降碳)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11-640181-04-01-435803),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灵武市国能灵武电厂至高新区园区。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自灵武市国能灵武电厂至高新区园区新建1根DN500蒸汽管道,管线干线长度约13.83km,新建凝结水管长度1210m,配套建设桁架、支墩、检查井等附属设施。
三、建设期限
9个月。
四、招标投标
招标投标方案详见附表。
五、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97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868.2万元,其他费用626.8万元,预备费274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请据此批复尽快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估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