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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789F/2025-0022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23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5-12-17 |
| 名 称: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附属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市住建局:
你单位《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批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附属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的函》(灵建函字〔2025〕7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完善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给排水、强弱电、供暖等基础设施,保证展览馆建成后正常运行,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十八届第98次)决定,同意立项实施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附属配套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10-640181-04-01-300163),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灵武市临河镇下桥村。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为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进行室外配套污水处理站及附属设施工程、雨水工程、排洪沟工程、电气工程、供热工程、铺装工程及储能工程建设等。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及相关附属设施,日处理规模50m³/d。敷设压力雨水管450米、重力雨水管100米,建设矩形钢筋混凝土溢流井1座、圆形管道混凝土八字排放口1座。建设矩形钢筋混凝土排洪沟约935米(配套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及雨水篦子)。配套建设室外箱变一座,敷设电力电缆及排管等。建设室外地源热泵管井,采用双U形式的竖直地埋管井,共计220套管井。进行主广场铺装面积1850平方米、站台前沥青路面铺装面积503平方米、站台铺装面积193平方米、入口主题小品1座、站台1座。配套建设储能设施一座。
三、建设期限
8个月。
四、招标投标
招标投标方案详见附表。
五、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392.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请据此批复尽快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估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