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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789F/2023-0062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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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21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名 称: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灵武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批复的批复 |
灵武市水务局:
你局报送的《灵武市水务局关于调整灵武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的函》(灵水函发〔2023〕190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于2023年9月25日下达《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灵发改发〔2023〕195号),该项目已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代码(2309-640181-19-01-807313)。
为使项目的设计方案更符合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领导批准,同意删减10条沟道(沙沟、小东沟、靳水沟、陆家沟、刘家沟、东排水沟、南干沟、龙须沟、杜木桥沟、45号渠边沟)生态隔离带等建设内容,匡算总投资调整为10584.28万元。其余事项仍按照《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灵发改发〔2023〕195号)批复执行。
此复。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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