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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789F/2023-0060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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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10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12 |
名 称: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灵武市科创未来城片区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市住建局:
你单位《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批2024年灵武市科创未来城片区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为融入银川都市圈,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排头兵,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意见,同意立项实施该项目,项目代码:(2311-640181-04-01-776666)。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灵武市区西北处高铁站场周边。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范围为灵武市科创未来城片区范围内拟建设的十条道路防洪排涝管线及其附属基础设施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提升泵站工程、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及其他附属管线工程等。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匡算总投资46787.0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四、相关要求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灵政办规发〔20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尽快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你单位内部审核通过后报我局审批,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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