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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010148789F/2023-0029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2023-05-16
责任部门: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3-06-05
名 称: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灵武市人民医院迁扩建PPP项目建设内容及概算的批复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灵武市人民医院迁扩建PPP项目建设内容及概算的批复

市卫健局:

你单位《灵武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申请调整灵武市人民医院迁扩建PPP项目概算的函》(灵卫健函发〔2023〕33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22〕34号(总第4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5次  2017年3月2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15号(十八届第19次)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我局委托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对你局提供的调整概算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鉴于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局多次督促你局按规定办理概算调整事宜后再行实施,但你局一直未能完成规定的调整概算手续,目前该项目已竣工投运,且你局无法提供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审核报告,故本次审核仅根据项目批复、你单位提供的经市政府批准的《灵武市人民医院迁扩建PPP项目实施方案》、各类合同及众隆(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关于灵武市人民医院迁扩建PPP项目调整概算书》等资料进行,所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你局负责。前期你局已报经市纪委对该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市人民医院迁扩建PPP项目投资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整体情况

项目原批复概算总投资528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7777.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34.42万元,预备费1539.35万元。市政府批准的《灵武市人民医院迁扩建PPP项目实施方案》中概算总投资70000万元,其中,除原批复概算以外还有特殊科室的二次装修投资估算7000万元、医疗设备的采购初步估算投资10000万元。你局申请调整概算为68901.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627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27.78万元。本次调整超出原批复概算16050.98万元,调增幅度30.37%;未超出市政府批准的《灵武市人民医院迁扩建PPP项目实施方案》概算。

调整原因主要有:一是二次深化设计。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医用气体工程、动力照明及火灾报警等工程均在初步设计批复后、建设过程中进行了二次深化设计,导致项目概算增加。二是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由于项目建设期较长(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2016年9月,开工时间为2018年3月,实际完工日期为2021年8月,历时5年),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材料价格涨幅较大,导致项目总投资增加。三是工程量存在量差。原初步设计方案中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存在较大量差,导致实际建设过程中施工量增加。四是初步设计方案漏项。初步设计方案中遗漏项目内容较多,后期建设过程中据实增加。五是增项内容。原初步设计中,未考虑室外水泵房工程、换热站工程、室外消毒间工程,结合实际建设需要,据实调增,并纳入项目调整内容中。

二、调整的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调整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1.门诊急诊医技综合楼

门诊急诊医技综合楼原批复概算26656.36万元,本次调整为35851.29万元,增幅34.5%。本项调减4470.17万元,调增13665.1万元,净调增9194.94万元。主要原因为:

(1)土建工程

①材料价格上涨。该项目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实际完工日期为2021年8月,期间钢筋价格平均上涨1085.87元/吨,混凝土价格平均上涨56.66元/m³(施工期间的单价执行宁夏造价信息2018年第三期价格,PPP合作协议签署日期为2018年6月6日)。

②工程量量差引起投资增加。原初步设计中预估的工程量与实际建设过程中工程量存在量差,实际建设过程中增加土方开挖量14478m³、钢筋工程量4656t、桩基础混凝土工程量6125m³、主体混凝土工程量15186m³等。

③设计漏项。天井的种植屋面、地下室防水、天棚保温等建设内容在原初步设计方案未予考虑,根据实际建设情况据实调增。

④政策调整。原初步设计方案中的混凝土为现场搅拌,根据规定,禁止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实际建设中均使用商品混凝土。

(2)装饰工程(原批复不包括二次深化设计内容及概算)

①材料价格上涨。施工期间,原设计600*600地砖平均单价由48元/㎡上涨至85.84元/㎡,1000*1000地砖平均单价由60元/㎡上涨至101.77元/㎡。(施工期间的单价执行宁夏造价信息2019年第三期价格,装饰工程施工日期为2019年6月)

②工程量量差引起的投资增加。原初步设计中预估的工程量与实际建设过程中工程量存在量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增加地砖楼地面工程量5747㎡、墙面抹灰工程量68776㎡、外墙装饰工程量12557㎡、干挂墙面砖工程量6391m²等。

③设计缺陷。卫生间、导医台、挂号收费处、取药台等设施建设,在初步设计中考虑不全面,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增。

④二次深化设计。门由原设计的镶板门调整为成品木门;踢脚线由塑料板调整为金属踢脚线;外墙全干挂调整为一层干挂,一层以上为真石漆;轻钢雨篷调整为铝单板雨篷;铝合金板吊顶调整为集成板吊顶;成品防火门由木质调整为钢制。

(3)给排水消防工程

原初步设计中未考虑管道保温防腐、管道卡箍连接等建设内容。同时,实际建设工程中增加管道直饮水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装置系统、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系统、太阳能热力系统等信息系统。

(4)通风空调工程

原初步设计中未考虑风口、管道保温、管道支架、新风系统、风机盘管的管道及门阀、散热器、入口装置、复合型通风管等。同时,在建设周期内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投资概算增加。

(5)动力照明及火灾报警工程

①材料价格上涨。在建设周期内,原设计低压电容柜价格上涨1.13万元,配电箱价格上涨0.95万元。

②工程量量差引起投资增加。原初步设计中预估的工程量与实际建设过程中工程量存在量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增加配电箱工程量83套、灯具工程量2093套、接线盒工程量7166套、电线工程量156256.79m、电缆工程量25543.42m、线管工程量82521m、线槽工程量17836.88m等。

③由于原初步设计方案漏项引起的投资增加。桥架、电缆接头、模块、互感器、分线箱漏项。

(6)综合布线、监控工程

原初步设计中未考虑LED大屏显示系统。同时,分诊导医与信息发布查询系统、ICU探视对讲系统、门诊LED显示系统、多媒体会议室系统、手术室示教系统、GPS时钟系统、机房系统、门禁系统、楼宇自动系统、能源管理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均包含在原初步设计“信息化系统”中,本次调整增加归属于门诊急诊医技综合楼信息化系统1190.64万元(原批复信息化系统调减)。

(7)放射科

原初步设计方案中,设备单价较低。按照实际采购合同等资料,本项据实调增157.4万元。

(8)二次深化设计

机电抗震支撑系统、防辐射安装采购项目、病理科净化工程、检验科净化工程均进行了二次深化设计,调整增加1584.11万元。

(9)新增项目

原初步设计中未考虑会议室装修、电子屏采购、加固工程及电气智能化部分,本项据实调整增加240.45万元。

(10)调整减少内容及原因

洁净空调工程172.39万元计入各科室净化中;医用气体166.66万元包含在住院楼中;医用纯水339.78万元包含在消防给排水中。净化手术室、ICU、中心消毒供应室、轨道物流、医用配套设备、电梯工程在初步设计方案中均为预估价,本项调整据实计入项目总投资。

2.住院楼(一期)含连廊

住院楼(一期)含连廊原批复概算14142.4万元,本次调整为21230.03万元,增幅50.1%。本项调减1725.93万元,调增8813.56万元,净调增7087.63万元。主要原因为:

(1)土建工程

①材料价格上涨。该项目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实际完工日期为2021年8月,期间钢筋价格平均上涨1009.86元/t,混凝土价格平均上涨100.36元/m³。(施工期间的单价执行宁夏造价信息2018年第三期价格,PPP合作协议签署日期为2018年6月6日)

②工程量量差引起投资增加。原初步设计中预估的工程量与实际建设过程中工程量存在量差,实际建设过程中增加土方开挖量32027m³、钢筋工程量1634t、桩基础混凝土工程量1004m³、主体混凝土工程量11317m³、模板工程量17071㎡等。

③政策调整。原初步设计方案中的混凝土为现场搅拌,根据规定,禁止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故实际建设中均使用商品混凝土。

④由于原初步设计方案漏项引起的投资增加。植筋、施工缝、铸铁盖板、超高施工增加、后浇带、圈梁、找平层、水泥砂浆防潮层、铁件、钢梯漏项。

(2)装饰工程(原批复不包括二次深化设计内容及概算)

①材料价格上涨。建设期间,原设计600*600地砖平均单价由78元/㎡上涨至93.81元/㎡,1000*1000地砖平均单价由100元/㎡上涨至101.77元/㎡。(施工期间的单价执行宁夏造价信息2019年第三期价格,装饰工程施工日期为2019年6月)

②工程量量差引起投资增加。原初步设计中预估的工程量与实际建设过程中工程量存在量差,实际建设过程中增加PVC底板工程量2305㎡、外墙工程量3015㎡、墙面型钢龙骨工程量18.94t(且由不锈钢龙骨变更为镀锌型钢龙骨)、窗工程量1563㎡、顶棚涂料工程量11380㎡、扶手工程量1628.6m、无菌扶手工程量989m等。

③设计增项。人防钢结构入口、设备基础、收费台、窗帘盒、灯槽、楼地面保温板、外墙保温及角钢托架、施工电梯安拆、窗帘、文件柜、卫生间隔断、卫生间洗漱台、楼梯地砖、自动门进口电机、输液挂钩、病房垂帘、病房衣柜、弧形护士站、成品医用轨道、成品医用设备带、矮柜、密闭门、成品仿石材门套等设施建设,在初步设计方案中考虑不全面,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增。

④二次深化设计。门由原设计的镶板门调整为成品木门;踢脚线由塑料板调整为金属踢脚线;轻钢雨篷调整为铝单板雨篷;铝合金条板吊顶调整为集成板吊顶;成品防火门由木质调整为钢制,矿棉板吊顶调整为硅钙板吊顶。

(3)给排水消防工程

原初步设计中未考虑管道保温防腐,管道卡箍连接、钢套管等建设内容。同时,建设过程中增加探火管式感温自启动灭火系统、太阳能热力系统等信息系统。

(4)通风空调工程

原初步设计中未考虑热水空气幕、防火阀、风口、管道保温、管道支架、新风系统、风机盘管的管道及阀门、散热器、入口装置、复合型通风管等内容。

(5)动力照明及火灾报警工程

①工程量量差引起的投资增加。原初步设计中预估的工程量与实际建设过程中工程量存在量差,实际建设过程中增加灯具工程量1177套、开关(插座)工程量2321㎡、接线盒工程量6578套、电线工程量132952.79m、电缆工程量11481m、线管工程量31291m、线槽工程量11721m等。

②材料价格上涨。配电箱市场价较预算价每套高0.7万元,灯具市场价较预算价每套高74元。

③二次深化设计。高压及变电所工程二次设计概算增加1728.58万元。

④由于原初步设计方案漏项引起的投资增加。桥架、电缆接头、模块、互感器、分线箱漏项。

(6)综合布线、监控工程

门禁系统、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IPTV系统、无线电子巡更系统、信息发布及LED显示屏系统、ICU探视对讲系统、语音通讯系统、GPS时钟系统、机房系统、楼宇自控BAS系统、IBMS系统集成管理平台、能源管理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均包含在原初步设计“信息化系统”中,本次调整增加归属于住院楼信息化系统1816.18万元(原批复信息化系统调减)。

(7)二次深化设计

医用气体、洁净工程均进行了二次深化设计,调整增加140.68万元。

(8)新增项目

原初步设计中未考虑加固工程和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部分,本次调整增加51.55万元。

(9)调整减少内容及原因

建构抗震工程、车库管理工程未实施;NICU、PICU、产科净化、静配中心、电梯在初步设计方案中均为预估价,本次调整据实计入项目总投资;机动抗震支撑系统已计入在门诊楼中。

3.传染楼

传染楼原批复概算848.08万元,本次调整为1686.3万元,增幅98.8%。本项调减21.81万元,调增860.03万元,净调增838.22万元。主要原因为:

(1)土建工程

①材料价格上涨。灵武市人民医院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实际完工日期为2021年8月,期间钢筋价格平均上涨1124.03元/吨,混凝土价格平均上涨76.59元/m³。(施工期间的单价执行宁夏造价信息2018年第三期价格,PPP合作协议签署日期为2018年6月6日)

②工程量量差引起的投资增加。原初步设计中预估的工程量与实际建设过程中工程量存在量差,实际建设过程中增加土方开挖量433m³、钢筋工程量128t、桩基础混凝土工程量1416.75m³、主体混凝土工程量655m³、模板工程量3190㎡等。

③政策调整。原初步设计方案中的混凝土为现场搅拌,根据规定,禁止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故实际建设中均使用商品混凝土。

④由于原初步设计方案漏项引起的投资增加。砖地沟、桩头变形缝、植筋、圈梁、找平层、水泥砂浆防潮层、铁件、砖地沟、钢梯、地沟转角角钢漏项。

(2)装饰工程(原批复不包括二次深化设计内容及概算)

①工程量量差引起的投资增加。原初步设计中预估的工程量与实际建设过程中工程量存在量差,实际建设过程中增加墙面抹灰工程量1945㎡,增加墙面型钢龙骨工程量32.82t,且主材由不锈钢龙骨变更为镀锌型钢龙骨等。

②材料价格上涨。施工期间,原设计600*600地砖平均单价由45元/㎡上涨至85.84元/㎡,原初步设计方案中1000*1000地砖平均单价100元/㎡,实际使用800*800地砖,平均单价93.81元/㎡。(施工期间的单价执行宁夏造价信息2019年第三期价格,装饰工程施工日期为2019年6月)

③设计漏项。原初步设计中未考虑太阳能基础、出入院办理及综合服务柜台、护士站柜台、包管道、轨道、成品医用设备带、卫生间隔断、卫生间洗漱台、卫生间镜面玻璃、成品仿石材门套、防寒门斗、医用标识、成品医用防撞扶手、屋面安全玻璃栏板等设施建设。

④二次深化设计。原初步设计方案门为现场制作镶板门调整为成品木门,踢脚线地砖调整为金属踢脚线,成品防火门由木质调整为了钢质,矿棉板吊顶调整为硅钙板吊顶,1000*1000地砖调整为了800*800地砖。

(3)给排水消防工程

原初步设计中漏项管道保温防腐,管道卡箍连接、钢套管等建设内容。同时,据实调整增加探火管式感温自启动灭火系统、太阳能热力系统等信息系统。

(4)通风空调工程

热水空气幕、防火阀、风口、管道保温、管道支架、新风系统、风机盘管的管道及阀门、散热器、入口装置、复合型通风管等在初步设计方案中遗漏。

(5)动力照明及火灾报警工程

①工程量量差引起的投资增加。原初步设计中预估的工程量与实际建设过程中工程量存在量差,增加配电箱工程量12套、灯具工程量51套、开关(插座)工程量93套等。

②材料价格上涨。配电箱市场价较预算价每套平均高0.94万元,灯具市场价较预算价每套平均高74元。

③由于原初步设计方案漏项引起的投资增加。桥架、电缆接头、模块、互感器、分线箱漏项。

(6)调整减少内容及原因

医用气体已计入住院楼中,电梯依据中标价据实调减。

4.高压氧仓、制氧站房

高压氧仓、制氧站房原批复概算814.92万元,本次调整为770.55万元,增幅-5.4%。本项调减202万元,调增157.63万元,净调减44.37万元。主要原因为:

(1)土建工程

①材料价格上涨。该项目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实际完工日期为2021年8月,期间钢筋、混凝土价格持续上涨。(施工期间的单价执行宁夏造价信息2018年第三期价格,PPP合作协议签署日期为2018年6月6日)

②政策调整。原初步设计方案中的混凝土为现场搅拌,根据规定,禁止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实际建设中均使用商品混凝土。

(2)装饰工程

①二次深化设计。原初步设计中门由现场制作热压胶合板门变更为成品木门。

②设计增项。原初步设计中未考虑外墙保温,雨篷保温、卫生间隔断、洗漱台、成品医用自动门等内容。

(3)其他工程

①材料价格上涨。给排水消防工程因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概算增加5.31万元。

②设计漏项。原初步设计中未考虑空调通风工程中的采暖系统、空调水部分,本项调增9.99万元。

③电气工程原初步设计方案中为估算价,实际建设过程中概算增加30万元。

(4)调整减少内容及原因

高压氧仓、制氧机原初步设计方案中为预估价,根据中标价据实调减202万元。

5、垃圾站、锅炉房、污水处理

垃圾站、锅炉房、污水处理原批复概算790.26万元,本次调整为954.22万元,增幅20.7%。本项调减300.53万元,调增464.49万元,净调增163.96万元。主要原因为:

(1)土建工程

①工程量量差引起的投资增加。原初步设计中预估的工程量与实际建设过程中工程量存在量差,实际建设过程中增加钢筋工程量49.352t、防水工程量2604.62㎡、钢筋接头工程量1955个等。

②材料价格上涨。该项目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实际完工日期为2021年8月,期间钢筋价格平均上涨1105.05元/吨,混凝土价格平均上涨36.3元/m³。(施工期间的单价执行宁夏造价信息2018年第三期价格,PPP合作协议签署日期为2018年6月6日)

③由于原初步设计方案漏项引起的投资增加。基础换填、基础边坡支护、植筋、找平层、水泥砂浆防潮层、基础防腐、铁件、地下室外墙保温、钢梯、垂直运输漏项。

(2)装饰工程

原初步设计方案中不包括二次深化设计。经深化设计,将原设计的现场制作镶板门调整为成品木门。同时增加外墙仿石砖、雨篷保温、外墙保温、钢制卷帘门、台阶花岗岩、坡道花岗岩等内容。

(3)其他工程

①设计漏项。原初步设计中采暖通风工程未考虑新风系统及热力系统,本次调整予以增加;未考虑电气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据实增加电气工程概算53.78万元。

②污水处理工程原初步设计方案中为估算价,实际建设过程中概算增加55.67万元。

(4)调整减少原因及内容

热力工程未实施;给排水、消防工程由于工程量减少,概算减少4.47万元。

6、信息化系统

信息化系统原批复概算2729.80万元,因信息化系统分散在各科室使用,故在本次调整概算时,将此项费用分解至门诊急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传染楼、高压氧仓、制氧站房等单体项目中,本项全部予以调减。

7、室外配套工程

室外配套工程原批复概算1795.37万元,本次调整为5304.46万元,增幅195.5%。本项调减326.76万元,调增3835.85万元,净调增3509.09万元。主要原因为:

(1)热网工程

①工程量量差引起的投资增加。因原初步设计的工程量为预估量,实际建设过程中,增加钢筋工程量180.65t、热水管道工程量3008m、检查井29座、钢筋接头工程量1955个等。

②材料价格上涨。灵武市人民医院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16日,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实际完工日期为2021年8月,期间钢筋价格上涨1052.71元/吨,混凝土价格上涨65.43元/m³。(施工期间的单价执行宁夏造价信息2018年第三期价格,PPP合作协议签署日期为2018年6月6日)

③由于原初步设计方案漏项引起的投资增加。地沟灰土垫层,地沟盖板,阀门,过滤器,补偿器等漏项。

(2)电网工程

①工程量量差引起投资增加。因原初步设计的工程量为预估量,实际建设过程中,增加土方开挖工程量8277m³、电缆工程量21524m、电缆保护管工程量15639m、铺砂盖砖工程量6071m等。

②原初步设计漏项。灯基础、电缆沟、检查井、电缆头、停车场门禁、道闸、不锈钢岗亭等设施建设,在初步设计中考虑不全面,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增。

(3)道路工程

原初步设计方案中道路面积为3338.54㎡,实际建设面积为58148.18㎡,面积增加54809.64㎡,且大门也包含在道路工程内。同时,原初步设计道路单价为260元/㎡,随着材料价格上涨,实际每平米均价为282.23元。

(4)其他工程

因原初步设计方案中的绿化工程未详细说明,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经对图纸进行细化,绿化工程调整增加25.94万元;围墙工程因材料价格上涨,单价较初步设计920元/m上涨至2112.28元/m,围墙工程调整增加106.71万元;新增室外土方回填工程量、室外监控工程、室外发光字等,据实调增589.41万元。

(5)调整减少内容及原因

水网工程量减少,广场建设面积减少,大门工程包含在道路工程中,故累计调减326.76万元。

8、调增项

原初步设计中未考虑室外水泵房工程、换热站工程、室外消毒间工程,本次调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项目建设需要,新建室外水泵房、室外消毒间及换热站,总投资477.37万元,增幅100%。

(二)调整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

1、建设单位管理费,原批复概算415.22万元。经审核后不予调整,按照原初设批复概算执行,由你局依法依规据实拨付。

2、监理费,原批复概算818.32万元。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经审核后调整概算金额为450.66万元。

3、设计费,原批复概算1233.34万元。根据合同经审核后调整概算金额为890.11万元。

4、工程勘察费,原批复概算160.33万元。根据合同经审核后调整概算金额为8.28万元。

5、招标代理服务费,原批复概算49.44万元。根据合同经审核后调整概算金额为37.32万元。

6、施工图审查费,原批复概算92.5万元。根据合同经审核后调整概算金额为41.58万元。

7、环境评价费,原批复概算18.47万元。根据合同经审核后调整概算金额为17.9万元。

8、预算编制费,原批复概算146.65万元。根据合同经审核后调整概算金额为170.75万元。

9、建设项目前期咨询费。原批复概算82.4万元,经审核不予调整,由你局依法依规据实拨付。

10、天然气入网费,原批复概算307.72万元。经审核后调整概算金额为79.43万元。

11、其他费用调整。财务决算编制费、节能评估费、测绘放线、检测费等九项费用据实调增420.86万元;地震安全性评价费(未发生)、人防结建费(已建设,此项已包含在住院楼的建筑工程费中)等,共调减210.02万元。

(三)预备费调整

因目前项目已完工,原批复概算中的预备费用于解决超概算部分,调整后的总概算中不再保留预备费。

三、调整后总投资规模

项目原批复概算总投资为52851万元,市政府批准的《灵武市人民医院迁扩建PPP项目实施方案》概算金额为70000万元。本次调整核减投资概算12681.21万元(包含预备费1539.35万元)、核增投资概算28718.99万元,共计调整投资概算41400.2万元,占原批复概算的78.33%。占《灵武市人民医院迁扩建PPP项目实施方案》概算的56.94%。项目调整后概算总投资68888.71万元,净增加概算投资16037.71万元,超原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的30.35%,未超出市政府批准的《灵武市人民医院迁扩建PPP项目实施方案》概算。

四、其他事项

1、请你单位抓紧组织相关单位据实核定工程量及造价,尽快完成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加快项目竣工验收。

2、请你单位积极筹措资金,超出原概算部分优先使用原批复的预备费解决,调减概算部分可调剂使用,差额部分报市政府决策,确保项目建设资金闭环管理,不得造成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拖欠。

3、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要严格概算管理,避免“三边工程”造成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等问题的发生。

4.因该项目严重拖期,由你局依据合同对相关单位进行追责。


附件: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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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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