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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789F/2023-002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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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0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05 |
名 称: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崇兴镇中渠村2023年设施农业基地建设及桑葚加工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崇兴镇人民政府:
你镇《崇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崇兴镇中渠村2023年设施农业基地建设及桑葚加工项目立项的请示》(崇政发〔2023〕2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为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带动村民增收致富,根据市政府〔2022〕27号(十八届第31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实施崇兴镇中渠村2023年设施农业基地建设及桑葚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3-640181-20-01-886069。
二、建设地点
位于灵武市崇兴镇中渠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6座日光温室,总建筑面积5616平方米,具体如下:
1.给排水外网工程:敷设聚乙烯PE管De110供水主管300米、聚乙烯PE管De63供水支管18米;砖砌阀门井2座;开挖室外供水管道管沟土方286.20立方米;De400混凝土无砂管 115米;混凝土路面破拆72平方米;混凝土路面恢复72平方米。
2.电力外网工程:安装AP配电箱3台;安装WLm配电箱6台;架设混凝土电线杆5根;敷设电缆(现状线缆到低压杆表箱)170米;敷设电缆(低压杆表箱至单体棚控制箱)180米;敷设PVC25电缆套管180米;开挖电缆沟土方162立方米。
3.土方工程:现状场地下挖40厘米,土方外运共计4061.63立方米;下挖后种植土换填至高于现状场地东侧混凝土硬化路面10厘米,种植土换填共计6174.31立方米。
4.道路工程:入户路硬化120平方米。
5.加工车间改造工程:改造现状房屋作为桑葚加工车间使用,建筑面积320.80平方米,改造内容涉及土建、给水、供电;购置设备1套。
四、建设期限
2023年4月-2023年11月
五、招标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表)。
六、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衔接资金和村集体自筹资金。
八、有关要求
1.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灵政办规发〔20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要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同意,在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
4.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确有困难的,报我局研究同意后可延期验收,延长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其他任何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