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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789F/2023-0002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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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21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02 |
名 称: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白土岗乡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白土岗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来《关于申请批复灵武市白土岗乡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白政函发〔2022〕1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政府要求及《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白土岗乡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发改发〔2022〕244号)、专家组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现就灵武市白土岗乡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0-640181-04-01-438736)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位于灵武市白土岗乡。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1.镇区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建设镇区文化广场和硬化广场南侧3#停车场,具体工程量包含面包砖铺装337.2平方米、花岗岩铺装486平方米、混凝土硬化5551.5平方米,绿化476平方米、花岗岩道牙228米,雕塑8件,廊架26米,亮化设施35盏、座椅7个、垃圾箱3个、树框11个等。
2.停车场及绿化提升建设项目
2#停车场硬化面积4035.5平方米;绿化提升面积为24580平方米,面包砖铺装1962.65平方米,凉亭3座、廊架40.8米、太阳能路灯39盏、座椅8个、垃圾箱6个、混凝土道牙1411米等。
3.牛羊肉深加工及电商销售中心基础设施项目
对牛羊肉深加工及电商销售中心道路进行硬化和灵白路两侧环境整治,具体工程量包含沥青混凝土硬化2631平方米、面包砖铺装3016.5平方米、混凝土道牙2115米、小城墙围栏325.4米、树池122个、铁艺大门18套等。
4.白土岗乡镇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对吴惠公路沿线两侧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具体工程量包括面包砖铺装面积2553.3平方米、绿化面积4230.33平方米、混凝土硬化5556.08平方米、彩色混凝土硬化592.6平方米、挡土墙401米、花园墙围栏174.2米、小城墙围栏1371.4米、凉亭3座、树池座椅6个、文化宣传栏2个、核心价值观景墙1个、混凝土道牙80米、垃圾箱4个、健身器材5个等。
5.灵武养殖基地道路硬化项目
对灵武养殖基地部分道路进行沥青混凝土硬化,道路硬化46764平方米;对长流水老养殖区道路进行混凝土硬化,硬化面积16362平方米。
三、建设工期
2023年3月—2024年5月。
四、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2258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住建厅高标准重点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
六、有关要求
1.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灵政办规发〔20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要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同意,在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
4.项目实施中,每月要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确有困难的,报我局研究同意后可延期验收,延长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其他任何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