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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789F/2022-0106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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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7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2-10-27 |
名 称: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2021年郝家桥镇吴家湖村甘渠及关渠村大篮子沟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的批复 |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报送的《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商请调整2021年郝家桥镇吴家湖村甘渠、关渠村大篮子沟改造工程投资概算的函》(灵农函发〔2022〕50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于2021年8月5日下达《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郝家桥镇吴家湖村甘渠及关渠村大篮子沟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1〕94号),该项目已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代码(2108-640181-04-01-694129)。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因吴家湖村大篮子沟建设沟拜要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且征地及经果林赔偿过高等问题,部分建设内容需进行相应变更。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16号 十八届第20次)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调整该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现就有关调整事宜批复如下:
1.建设内容在原批复的基础上减少郝家桥镇关渠村大篮子沟道清淤1.81 km,沟道治理1.30km;
2.项目概算总投资由原批复的199.22万元调整为188.29万元。其余事项仍按照原批复执行。
此复。
附件:项目投资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