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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789F/2022-0106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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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16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2-10-27 |
名 称: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滩韭菜产业融合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郝家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郝家桥镇关于立项实施上滩韭菜产业融合园建设项目的函》(郝政函发〔2022〕25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为进一步扩大“尚品上滩”品牌效应,推动我市特色农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2022〕18号(十八届第22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建设上滩韭菜产业融合园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9-640181-04-05-846379。
二、建设地点
位于灵武市郝家桥镇上滩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8285.21平方米,合计12.43亩;总建筑面积为2444.62㎡,包含冷库1座、转运分拣加工车间1座及室外配套工程。其中:
1、冷库:建筑面积为893.03㎡,含保鲜库两间、冷库一间、内置月台及穿堂;
2、转运分拣加工车间:建筑面积为1551.59㎡,整体分为转运分拣大厅一间、净菜加工包装车间一间、酱菜间一间、保鲜库三间、内置穿堂及转运通道;
3、采购净菜加工包装流水线设备2套、韭菜花酱生产线设备1套;
4、室外配套工程:配套上下水管网、外网电气、地磅一座、电动收缩门一座、场地硬化、农渠盖板、围墙砌护等基础设施。
四、建设期限
2022年10月-2023年11月。
五、招标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表)。
六、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940.6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7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670.67万元。
八、有关要求
1.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灵政办规发〔202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要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同意,在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
4.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确有困难的,报我局研究同意后可延期验收,延长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其他任何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