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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789F/2022-0069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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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13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13 |
名 称: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灵武养殖基地奶牛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的批复 |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报送的《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变更灵武养殖基地奶牛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投资概算的函》(灵农函发〔2022〕22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于2022年3月2日下达《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养殖基地奶牛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2〕48号),该项目已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代码(2203-640181-20-01-386836)。2022年3月2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2022年3月2日 第19期)研究决定,收回灵武市白土岗乡长流水村养殖基地奶牛服务中心项目0.5333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灵武市草原防火物资站和灵武市白土岗乡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内容需做相应变更。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9号 18届第13次)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调整该项目建设内容,现就有关调整事宜批复如下:
项目建设内容在原批复的基础上,室外硬化面积减少至10325平方米;园林绿化种植面积减少至7056平方米。
项目概算总投资较原批复减少57.11万元,调整后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38.89万元。其余批复内容仍按照原批复执行。
此复。
附件: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