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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789F/2022-0065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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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15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15 |
名 称: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人民医院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工程(北大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市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立项实施市人民医院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工程(北大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灵卫健函发〔2022〕25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7号2022年4月11日)及你单位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代码(2204-640181-04-01-244262)。为保障医院合理分流人群,进一步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方便群众就医,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灵武市人民医院北侧、西平路南侧。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建筑面积2829.15㎡,其中门房、预检分诊及核酸检测室面积484.15㎡,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室外局部管线、照明、道路、活动岗亭、自动道闸门、电子门禁、外网配套等相关设施,沥青道路硬化及其他硬化面积2345㎡。
三、建设期限
2022年5月―2022年10月。
四、招标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表)。
五、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六、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54.98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七、有关要求
1.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加强安全、资金和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2.项目实施过程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要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同意,在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
3.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完成后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0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灵武市人民医院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工程(北大门)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安装工程 | √ | ||||||
监理 | √ | ||||||
设备 | √ | ||||||
重要材料 | √ | ||||||
其它 | √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符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同意招标方案。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04月15日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