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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789F/2022-0005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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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29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
名 称: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柳湾村渠道改造及生产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临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临河镇人民政府关于立项实施红柳湾村渠道改造及生产道路建设项目的函》(临政函〔2021〕118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核实,该项目已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代码(2110-640181-99-01-XXXXXX)。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年10月22日 第5期)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灵武市临河镇。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渠道砌护工程:规划砌护农渠34条,总长14.5km,其中D=50cm农渠长7.0km,D=40cm农渠长7.5km;
(二)配套渠道建筑工程:配套各类渠道建筑物746座,其中0.4m*5m农口16座,1.5m*8m生产桥5座,畦田口725座;
(三)生产道路硬化工程:道路硬化总长度为3条2028km,其中一、二队机耕道路1条,总长380m,三队道路1条,总长264m,四队道路2条,总长1384m,总硬化面积8189㎡;回填沟头15处1246㎡。
三、建设期限
2021年11月―2022年5月。
四、招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件。
五、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六、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286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
七、有关要求
1.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加强安全、资金和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2.项目实施过程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要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同意,在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
3.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完成后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此复。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红柳湾村渠道改造及生产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建筑 工程 | √ | ||||||
安装 工程 | √ | ||||||
监理 | √ | ||||||
设备 | √ | ||||||
重要 材料 | √ | ||||||
其它 | √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符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同意招标方案。 审批部门盖章 2021年10月29日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