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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81-101/2021-0084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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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22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发改局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
名 称: | 关于调整白土岗乡泾兴村设施温棚防汛排水工程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的批复 |
灵武市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灵武市水务局关于调整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设施温棚防汛排水工程部分建设内容的函》(灵水函发〔2019〕192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于2019年7月5日下达《关于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设施温棚防汛排水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灵发改发〔2019〕230号),该项目已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代码(2019-640181-78-01-005962)。因你单位前期工作不充分、不深入,为使项目更符合实际,根据市分管领导意见,经研究,同意调整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和投资概算,现就有关调整事宜批复如下:1、将原有5座温棚由原设计的1312平方米调整为800平方米,温棚中储水池由原27立方米容积调整为15立方米。2、取消原设计中2号排水沟,设置穿路小型水工建筑物。3、原设计蓄水池尺寸长65m*宽60m*深5m,占地面积5.8亩,调整为长49m*宽44m,占地面积3.2亩。项目概算总投资由原批复的386万元调整为335万元。其余批复内容仍按照原批复执行。
今后在申报项目时,要深入扎实地开展前期工作,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
此复。
附件:项目投资概算对比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