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你单位《灵武市民政局关于灵武市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的函》(灵民函〔2021〕13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3号2021年2月5日)及你单位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代码(2104-640181-11-01-657897)。为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加快殡葬改革,塑造良好城市形象,有效解决城区丧葬环境差,丧事活动吹打唱闹、乱烧纸币等问题,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项目选址位于灵武市区东侧,现福灵园汉民公墓内南侧。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380.0平方米,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吊唁厅建筑面积717.0平方米。包含吊唁厅、接待室、音响室、休息室等。
2、新建守灵堂总建筑面积513.0平方米,共三栋,每栋面积171.0平方米。主要包含守灵堂、会客室、接待室、休息室、卫生间等。
3、室外配套设施包含消防水池及水泵房120.0平方米;污水处理间30.0平方米;混凝土硬化面积2478.0平方米,停车场1009.0平方米(混凝土硬化)。
三、建设期限
2021年4月―2022年6月。
四、招标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表)。
五、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六、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916.6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市本级配套资金解决。
七、有关要求
1.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加强安全、资金和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2.项目实施过程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要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同意,在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
3.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完成后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0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灵武市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设备 | √ | ||||||
重要材料 | √ | ||||||
其它 | √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符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同意招标方案。 审批部门盖章 2021年0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