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家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传的《郝家桥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兴旺村育苗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函》(郝政函发〔2020〕344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核实,该项目已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代码(2020-640181-05-01-008975)。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22号 总第136次 2020年7月22日)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灵武市郝家桥镇兴旺村。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5838.55平方米(8.76亩)。项目场地平整8.76亩,拟建1座100米×16米土墙式大跨度育苗大棚,铺设混凝土道路360平方米,配套实施供水、供电等附属工程。
三、招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件。
四、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104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及自筹解决。
六、有关要求
1.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加强安全、资金和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2.项目实施过程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要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同意,在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
3.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完成后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此复。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2020年兴旺村育苗中心项目
招标范围 |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它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符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同意招标方案。
审批部门盖章 2020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