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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灵发改发〔2020〕223号 生成日期 2020-08-2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灵武市发改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火城子村2020年整村推进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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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土岗乡人民政府:

你乡上传的《白土岗乡人民政府关于火城子村2020整村推进美丽村庄建设项目立项的函》(白政函发〔2020〕135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核实,该项目已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代码(2020-640181-77-01-009401)。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23号 总第137次 2020年8月3日)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灵武市白土岗乡火城子村。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支沟清淤、整形 4800m³,沟道砌护 1300m,围墙拆危建新约1100m,新建10m 宽生产桥1座;1、2队北侧围墙拆违建新400m,围墙改造900m;1斗渠维修1850m,原有毛渠出水口和入水口拆旧建新23座,圆管涵延伸lm共23处,新作入水口闸门23座,土方回填42㎡;1队小微公园西侧农户围墙改造160m,景观绿化带回填土方5500m³,新建景观步道925㎡、道牙1540m。

三、招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件。

四、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561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水利厅补助资金及乡村两级自筹解决。

六、有关要求

1.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加强安全、资金和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2.项目实施过程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要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同意,在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

3.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完成后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此复。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火城子村2020年整村推进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

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它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符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同意招标方案。                           

 

审批部门盖章

                       2020年8月2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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