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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灵发改发〔2020〕61号 生成日期 2020-03-2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灵武市发改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桥村大河子沟桥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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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临河镇人民政府关于上桥村大河子沟桥改造工程立项的函》(临政函〔2020〕24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核实,该项目已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代码(2020-640181-80-01-002175)。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总第123次 2020年3月15日)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临河镇上桥村。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桥梁工程:拆除原有桥梁,新建桥跨组合为13m+20m+13m,上部结构为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桥梁全宽8.5m,净宽7.5m,全长52.04m,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二)道路改造及亮化工程:拆除、新建村道1.47km,主线路面宽度分别为6.0m和4.5m,支线路面宽度分别为4.5m和3.5m,采用混凝土路面,全路段进行亮化,安装太阳能路程80盏。

三、招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件。

四、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559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银川市人大议案专项资金及灵武市政府配套资金。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加强安全、资金和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须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审批擅自调整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的,今后项目验收中将不予认可,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项目建设期间每月须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情况,待工程完工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工程验收申请,由我局组织验收。

此复。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1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上桥村大河子沟桥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

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它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符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同意招标方案。                           

 

 

          审批部门盖章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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