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临河镇人民政府关于上桥村大河子沟桥改造工程立项的函》(临政函〔2020〕24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核实,该项目已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代码(2020-640181-80-01-002175)。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总第123次 2020年3月15日)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临河镇上桥村。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桥梁工程:拆除原有桥梁,新建桥跨组合为13m+20m+13m,上部结构为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桥梁全宽8.5m,净宽7.5m,全长52.04m,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二)道路改造及亮化工程:拆除、新建村道1.47km,主线路面宽度分别为6.0m和4.5m,支线路面宽度分别为4.5m和3.5m,采用混凝土路面,全路段进行亮化,安装太阳能路程80盏。
三、招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件。
四、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559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银川市人大议案专项资金及灵武市政府配套资金。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加强安全、资金和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须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审批擅自调整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的,今后项目验收中将不予认可,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项目建设期间每月须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情况,待工程完工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工程验收申请,由我局组织验收。
此复。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上桥村大河子沟桥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它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符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同意招标方案。
审批部门盖章 2020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