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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灵发改发〔2020〕97号 生成日期 2020-04-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灵武市发改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0年灵武市体育馆周边绿化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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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灵武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批复<2020年灵武市体育馆周边绿化建设方案>的请示》(灵白局发〔2020〕20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核实,该项目已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代码(2020-640181-78-01-003482)。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10号 总第124次 2020年3月20日)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灵武市体育馆北侧,东临西昌街、南靠文萃路、西接中山街、北临灵州大道。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改造范围面积约为118989㎡,主要包括绿化118989㎡,打造植物专类园,分别为海棠园、丁香园、梅园、山楂园、彩叶植物园,地形整治8460㎡及灌溉工程。

三、招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件。

四、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850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加强安全、资金和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须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审批擅自调整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的,今后项目验收中将不予认可,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待工程完工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工程验收申请,由我局组织验收。

此复。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2020年灵武市体育馆周边绿化项目


招标范围

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

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它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符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同意招标方案。                           

 

   审批部门盖章

                         2020年4月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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