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灵武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批复<2020年灵武市体育馆周边绿化建设方案>的请示》(灵白局发〔2020〕20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核实,该项目已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代码(2020-640181-78-01-003482)。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10号 总第124次 2020年3月20日)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灵武市体育馆北侧,东临西昌街、南靠文萃路、西接中山街、北临灵州大道。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改造范围面积约为118989㎡,主要包括绿化118989㎡,打造植物专类园,分别为海棠园、丁香园、梅园、山楂园、彩叶植物园,地形整治8460㎡及灌溉工程。
三、招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件。
四、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850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加强安全、资金和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须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审批擅自调整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的,今后项目验收中将不予认可,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待工程完工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工程验收申请,由我局组织验收。
此复。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2020年灵武市体育馆周边绿化项目
招标范围 |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设备 | √ | ||||||
重要材料 | √ | ||||||
其它 | √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符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同意招标方案。
审批部门盖章 2020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