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关于立项实施关于市九小西侧停车场道路至惠民街延伸段工程的函》(灵综执函字〔2020〕15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1号 2020年1月3日)及你单位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代码(2020-640181-78-01-001185),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提高城市行车通行能力,现将市九小西侧停车场道路至惠民街延伸段工程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市九小西侧停车场道路至惠民街延伸段。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1870㎡,花岗石道牙618m,施划车道标线46.8㎡;拆除砖混牲畜棚330㎡,拆除及恢复砖垛铁艺围墙42m;埋设二级钢筋混凝土雨水主管DN400长度312m,二级钢筋混凝土雨水口连接管DN200长度88m,直径1000mm圆形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1座,防坠网11个,砖砌单篦平篦式雨水口22座;安装4m高道路照明灯22盏。
三、建设期限
2020年3月―5月。
四、招标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表)。
五、节能、环保
请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确保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并达到设计规范要求。
六、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72万元以内,资金由你单位申请市政府配套解决。
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项目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市九小西侧停车场道路至惠民街延伸段工程
招标范围 |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安装工程 | √ | ||||||
监理 | √ | ||||||
设备 | √ | ||||||
重要材料 | √ | ||||||
其它 | √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符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同意招标方案。
审批部门盖章 2020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