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灵武市水务局关于批复大河子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湿地生态工程建设方案的函》(灵水函发〔2019〕291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核实,该项目已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代码(2019-640181-77-01-012636)。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10次 2019年12月5日)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位于灵武市东部,主沟道自东向西至灵武市北部临河镇入黄河。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规划自大河子沟上游甜水河水库起,至大河子沟二道坝止14.2公里,共修建生态滤墙5座,湿地养护路面2座,在建筑物前后进行河道清淤,形成水域面积约655亩。沿河道补种芦苇、香蒲、千屈菜等挺水水生植物。
三、招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件。
四、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986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环保专项资金。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加强安全、资金和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须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审批擅自调整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的,今后项目验收中将不予认可,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每月须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待工程完工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工程验收申请,由我局组织验收。
此复。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大河子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湿地生态工程
招标范围 |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它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符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同意招标方案。
审批部门盖章 2019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