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优化监管方式,保障粮食安全,根据《灵武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灵武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随机抽查工作制度,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力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三)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对相关领域、检查对象、检查事项实施检查的方式方法,最大程度降低对市场主体的干扰,提高执法效能。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方式,守住安全底线。同时抓好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与运用,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坚持协同推进,加大跨部门联合抽查力度。
三、具体任务
(一)部门内部随机抽查
市发改局负责灵武市辖区内粮油收储、加工企业的不定期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双随机抽查方案、工作事项清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抽查情况及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
市发改局牵头负责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粮油收储企业的粮食质量安全、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实施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实现一次多查,提高执法效能,避免重复检查。
(三)抽查时间
部门内部抽查:2025年2月至2025年12月;
跨部门联合抽查:2025年2月至2025年12月。
(四)参加联合抽查部门
灵武市发改局、灵武市市场监管局。
(五)随机抽查对象
灵武市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及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主体(含确定政策性收储库点的管理单位、粮食企业和库点)。
(六)随机抽查方式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系统随机抽取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检查,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七)随机抽查比例
对全市政策性储备粮(油)存储企业,按粮食应急储备层级进行定向抽查、不定向抽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抽查效能,抽查比例至少达20%以上。
(八)抽查检查内容
1.收购环节
一是检查收购入库流程和业务管理情况。排查收购业务流程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以及国家相关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是否存在“以次充好”“转圈粮”“以陈顶新”“拒收合格粮食”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核查收购资金拨付结算情况。粮食收购者是否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是否存在“打白条”或拖欠农民售粮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检查收购业务公平公正公开和留痕情况。是否在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等规则,质量检验相关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检定校验。四是切实加强粮食入库验收环节的监督检查。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
2.储存环节。
一是存储设施(包含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仓储要求。二是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是否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仓储设施。
3.销售出库环节。
一是粮食储存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二是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是否存在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情况,是否霉变或者色泽、气味异常。三是是否将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
4.运输环节。
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是否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运输工具。
5.应急成品粮油储备。
一是粮油收储数量。应急成品粮油的库存数量应当与承储协议确定数量相符。二是应急成品粮包装规格、计量标准、质量状况应当符合协议要求和国家规定。随机抽查1-2个不同规格品种的应急成品粮油,能提供6个月以内具有资质检验机构质量合格质检报告,且承储企业能对各批次产品进行质量自检。三是应当按照应急成品粮油承储要求规范,实行专仓(专垛:银川市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灵武市县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定期检查;垛卡记录应当及时、规范;标示标牌应当清晰、齐全、准确;账账(保管账、统计账)、账表、账实相符。四是应急成品粮油存储仓库应当符合环境卫生状况,符合国家仓储管理标准且粮油产品摆放规范、安全。
6.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方面。
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是否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行为。
(九)抽查结果运用
对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与其他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将严重违反粮食法律法规的企业列入黑名单。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建立抽查工作组,由分管领导牵头、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室成员组成,确保抽查工作有两个及以上成员进行实地检查,做好部门内部抽查工作的同时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能力,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加大处罚力度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
附件:1.2025年灵武市部门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工作计划
2.2025年灵武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工作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