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宁夏东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14时在灵武市马家滩镇召开宁夏东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马二矿矿井及选煤厂项目(400万吨/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参会公众代表主要有灵武市人民政府、盐池县人民政府、马家滩镇人民政府、冯记沟乡人民政府、国能宁夏煤业有限公司代表以及项目范围内涉及的村民代表等共计22人。现将宁夏东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马二矿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议纪要公示如下。
附件:宁夏东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马二矿矿井及选煤厂项目(400万吨/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