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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马二矿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告

信息来源: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04-02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宁夏东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马二矿矿井及选煤厂

2.建设单位:宁夏东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总投资:486997.63万元

5.建设地点:双马二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东南约60公里处,工业场地位于井田中北部。

6.建设规模及内容:双马二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东南约60公里处,行政区划隶属灵武市、吴忠市盐池县管辖。井田面积43.1平方公里。矿井生产能力为400万吨/年,可采储量为3.94亿吨,服务年限为70.4年,矿井配套建设同规模选煤厂。

二、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东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绿地21城B区19号楼

联系人:林金川

邮箱:654564967@ qq.com

环评单位: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10-82277543

邮箱:974109234@qq.com

三、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可从百度网盘自行获取。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_-1wFSnTlzGfzqXbuyh2Q(提取码:7wgv)。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井田范围内及周边村镇的居民和利益相关群体。

2.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和提交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网页附件下载或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第三次公示结束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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