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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8789F/2026-0000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6-03-23
责任部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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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发改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及灵武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发展改革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贯穿于项目审批、价格管理、粮食安全、能源监管等履职全过程,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党组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明确党组书记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定印发《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等文件,明确年度法治建设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法治建设要求落到实处。三是落实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我局高度重视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照任务清单主动认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法治宣传、文件制定、涉企乱收费、行政处罚规范等问题,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到位,目前各项整改任务已扎实完成,有效提升了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

(二)深化法治素养提升,筑牢依法履职根基

一是常态化开展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业务科室领学与业务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投资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全年累计开展集中学法40余次。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全年新增持证执法人员6名,全局现有 18 名执法人员实现全员持证上岗。三是健全法律顾问机制,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行政争议化解等环节全程参与,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全年累计审查合同22件,出具法律意见17份,代理案件1件。

(三)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向司法局提交规范性文件4份进行合法性审查(其中起草制定4件、已印发2件);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报送备案,备案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自治区、银川市相关实施办法,对涉及重大项目审批、价格调整、粮食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事项,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流程。全年组织开展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老年养护院床位费与护理费等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3次,保障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经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并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审议,确保决策程序规范、内容合法。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公示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确保执法行为有据可查。

(四)聚焦核心职能,以法治赋能高质量发展

一是规范项目审批监管,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法规,优化审批流程。建立重点项目“四个一”推进机制,全市119个基本建设项目开复工率达98.3%,1-11月市属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1.7%(增速居银川市第一);争取各类项目资金26.96亿元,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过程数字化见证,协调监督、共同管理作用显现,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效益明显提升。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转发2025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依托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构建常态化监测机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三是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累计公示行政许可2875条、行政处罚1237条及纳税、不动产、水电气等信息20万余条;依托自治区平台开展信用修复,指导60余家企业线上修复信用;加强诚信宣传教育,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节点,开展线上线下诚信宣传活动。四是强化价格法治监管,科学构建价格监测体系,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分析,优化16个监测点,每日监测71种民生商品、18种农资,累计上报数据2400条;受理各类案件123起,认定金额246万余元。五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条,涵盖项目建设、价格收费、财政预决算等领域;依法受理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均按时办结。

(五)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发改系统典型案例深化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聚焦项目审批、投资评审、价格监管等廉政风险点,排查廉政风险隐患,梳理制定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廉政和法律风险。

二、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改革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和考法制度,充分发挥党政负责人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筑牢法治根基,全年组织局党组会、干部理论学习例会会前学法60次,“发改大讲堂”讲法1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交流研讨1次。二是严格履行决策职责,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依法决策,常态化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项目审批等涉及法律问题的事项,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均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三、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仍需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执法程序的规范性把握不够精准,执法文书制作不够严谨,存在记录不完整、表述不规范等情况。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强化法治意识教育,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研讨交流等形式引导全体干部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实施精准化法治培训。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和干部履职需求,聚焦项目审批、价格监管、招标投标、粮食安全、能源管理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安排业务骨干利用“发改大讲堂”开展案例教学和实务培训,着力提升干部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的法治能力。三是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好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新录用人员法治培训等工作,确保参学率、合格率均达100%。

(二)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将调研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环节嵌入起草全流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重大公共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开展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评估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通过座谈会、网络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文件内容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不通过不印发”原则,所有规范性文件在提交审议前均须经局法律顾问和法制室双重审查,确保内容符合上位法规定、不违背公平竞争原则。加强与市司法局的沟通衔接,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要求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确保备案率、及时率、规范率保持100%。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水平。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具体操作规程,确保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完整、可回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谨、合法、有效。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认制度,持续强化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确保执法队伍全员持证、规范执法。鼓励执法人员跨领域学习经济、法律等相关知识,着力培养复合型执法人才,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三是推进执法数字化转型,以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为载体,实现检查计划报备、人员核验、任务分派线上化;推广执法全程录音录像、数据实时上传、结果自动公示,确保执法过程可追溯、可监督。

(四)着力深化普法宣教方式,提升法治宣传实效。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开展“送法入企、送法下乡”活动,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九五”普法走深走实。二是强化普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基础法律及发展改革领域专业法规,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普法能力和水平。三是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和形式。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审批、价格监管、粮食安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现场法律咨询等活动,推动普法宣传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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