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在灵武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安排部署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局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扎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党建工作、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2.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把手”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建立了领导重视,带头履职,各室、中心团结协作,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见效。
3.根据全市法治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分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法律事务的相关事项均由法律顾问提出法制审核意见。今年以来,先后就重大规划编制、技术咨询服务、防疫物资采购等合同文本,以及新制定规范性文件、考核细则等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2.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备案程序。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凡出台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规定执行民意调查、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有关程序;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布,并在规定时限报司法局备案。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配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我局2020年度起草的以政府名义印发的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
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贯彻执行《灵武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涉及广大群众民生的问题,认真咨询专家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凡“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议26次集体审议各类重大事项。
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改工作内容、程序和方式,并将新增内容及时进行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审核发布公众号信息73篇、微博98篇,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文件360个,全面提升了公众对发改工作的知晓率。
(三)落实“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公开。一是编制《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名单》《灵武市粮食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人民政府网站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执法类别等信息进行公示。二是在政府网站发布《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基本信息》《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市场主体名录库(灵武市)》,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在“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及时更新公开我局的概况信息、部门文件、重点工作、工作计划和总结等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一是明确执法要求。严格执行《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流程跟踪记录,明确以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为主要记录方式,并提出具体实施流程;二是规定执法记录要求。对行政执法记录归档保存的工作流程、保存形式和期限等予以明确规定,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流程清晰、行为规范、档案齐全。三是加强执法过程监管。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点时段,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粮食流通市场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夏秋两季粮食收获期间,深入各粮食收储企业网点检查收购情况,督导收储企业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等国家收购政策,切实保障粮食安全。规范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和粮食收购资格管理,2021年对全市41家粮食收购经营主体进行备案。
3.严格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安排法制工作人员1名,负责机关日常法治工作的协调落实,协助相关科室做好日常法制审核工作。对我局查办的各类执法案件,特别是具有重大影响、公众关注度较高、有争议的以及涉及司法移送案件,全部依法由法律顾问提出合法性意见,协助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4.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按照市司法局有关要求,我局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清理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工作,2021年,8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国家证。同时,经过本人申请、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等程序,为4名工作人员完成了执法资格证网上申请工作。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法治意识
1.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学法制度。我局始终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法治内容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内容,集中学习《宪法》《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10余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交流会3次,邀请灵武市委党校老师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讲座1次,积极参加全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培训班,强化日常学习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注重日常学法,提升法律素养,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注重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制定《2021年度普法学法学习目录》,坚持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宪法》《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按要求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积极参加“保密法”“宪法”等专题法律知识竞赛,并按时完成本年度无纸化学法考试工作,参学率达98%,合格率达100%。
3.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的方案》《关于开展灵武市202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等法治宣传方案,组织全体干部积极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等主题宣传活动,发动干部职工入企开展法治宣传,倡议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普法与发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结合粮油仓储企业、电力生产企业、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督导检查开展入企入户普法宣传,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绿色节能等专题法律知识,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五)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全市依法行政总体部署
1.积极化解信访矛盾。按照《灵武市发改局信访维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我局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目前,我局完成12345便民服务热线6项,含咨询件3项,办件3项,事项回复率100%、群众满意度83%;来信来访和信访局转件1项,经过调查研判,均已进行回复和处理。
2.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印发《关于印发2021年灵武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责任部门和重点任务。加大信用信息公示,我市各部门累计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9198条;法人行政处罚信息626条。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环保、粮食、交通、农民工工资、税务等领域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结合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差别化的信用监管。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在企业稳岗补贴、农业资金补贴、科技创新发展、投资增长和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等奖补资金发放过程中进行信用核查,2021年以来共对1003家企业进行信用核查,供主管部门在扶持资金兑现、评优选先等方面参考使用,对核查出的1家“生产安全事故”主体企业,121家失信被执行人市场主体,2家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各部门依法依规联合惩戒。
3.持续做好价格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成本监审工作,全面推进我市价格机制改革,制定了我市城区重点大型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和我市末级渠系农业用水价格标准调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价格认定工作,今年共受理以刑事案件为主、涉纪、涉黑案物品价格认定100起,认定金额85万元,做到资料齐全、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算准确、结论真实。
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全面客观分析,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干部队伍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夯实;二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不够细致,法治宣传的方式、手段有待创新,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仍需扩大。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全面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法治建设总体目标。一是压紧压实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实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根据《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强化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银川市和灵武市有关文件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六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根据全市统一要求,落实好“八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