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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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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现发布《灵武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5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灵武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导向,严格恪守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工作准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着力提质增效、优化公开内容,以规范透明的信息公开工作赋能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与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厚植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灵武市财政局聚焦财政工作核心领域与社会公众关切,围绕财政预决算编制与执行情况、财政收支运行态势、行政执法监督流程及结果等关键信息范畴主动公开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全年通过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发布信息49条,其中政府预算3条、政府决算1条,财政资金1条,政府开放日4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职责及领导信息2条,部门文件1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1条,重点工作1条,部门预算3条,部门决算3条,财政收支12条,减税降费1条,公示公告10条,“双随机一公开”2条,法治政府建设2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灵武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健全制度,依法依规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条,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规范要求完成答复,主要涉及三公经费等内容,目前已全部依法依规办结。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流程,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对全局各类规范性文件、业务资料等信息进行定期梳理、分类归档,确保信息来源可溯、内容准确。同时,将公文公开属性明确为签发环节的必填要素,推动决策过程与结果公开的规范化、常态化,切实提升决策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统筹管理责任,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牵头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平台后台的日常运维与管理工作,保障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与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压实层级审核责任,严格执行“股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制度,所有拟公开信息经逐级审核通过后方正式上网发布,全方位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与严肃性。

二是健全自查整改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自查督导,通过业务交流、参加培训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加大信息更新频次与力度。主动接受社会评议,畅通群众反馈渠道,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核查、整改落实,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为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措施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灵武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稳步推进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公众信息需求,仍存在短板与不足。一是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主动报送信息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足,存在信息滞后报送、被动补充等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条款理解不够透彻,面对复杂依申请公开事项时,政策解读和沟通协调能力不足。二是公开内容的精准程度有待提升。针对惠民补贴、涉农资金分配使用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领域,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足,信息内容较为笼统,未能充分满足社会公众对特定领域信息的详细查询需求。

(二)下一步措施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与责任落实。持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通过专题培训、工作部署会等形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各股室信息公开职责分工,建立“专人负责、逐级审核、及时报送”的工作机制,倒逼责任落实,提升信息公开主动性。二是深化公开内容与质量提升。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标准规范,聚焦社会关切,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重点加强涉农资金、重大财政项目等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公开要素、规范公开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详实。同时,建立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梳理公众反馈意见,及时优化公开内容与形式,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2025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到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工作提醒、提示函及整改通知等文件,各项公开工作均按照既定规范有序推进。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 http://www.nxlw.gov.cn/ 查阅。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灵武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武市中兴街282号,电话:0951-4021769,电子邮箱:lwsczj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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