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宁财(农)发〔2019〕342号),《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第一批)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1〕80号)精神,经企业、合作社申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实地踏查、遴选,邀请奶产业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及项目投资情况,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商定,经请示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市长审核同意,现将宁夏塞上牧源牧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奶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补助资金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奶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补助资金共计430万元。
二、项目实施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1月15日开始验收。
三、工作要求:
1、各企业要强化措施,统筹安排,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2、项目完成后,各企业要于2021年11月30日将项目实施工作总结(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3、项目计划下达后,各企业要于2021年5月20前向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上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挪用,滞留项目资金,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项目批复下达后、市农业农村局先预拨50%项目资金,项目完成后,经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验收不合格,市农业农村局不能拨付项目资金,个别项目未完成,将根据未完成项目占比,扣减补贴资金。
附件:灵武市2021年奶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计划及资金分配表
灵武市财政局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1日